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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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注】
伤寒该中风而言也。其邪三日,少阳受之,脉若大者,为邪盛欲传;今脉小,为邪衰欲自已也。
【集注】
程应旄曰:脉小则阳得阴以和,是邪尽退而正来复矣。
张锡驹曰:三日乃少阳主气之期,脉小则病退也。
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注】
伤寒四、五日,邪在三阳之时。身热恶风,太阳证也;颈项强,太阳阳明证也;下满,手足温而渴,阳明少阳证也。此为三阳合病之始,固当权其孰缓孰急,以施其治。然其人下满,手足温而渴,是已露去表入里,归并少阳之机,故独从少阳以为治也。主以小柴胡汤者,和解其表里也。此三阳合病不必悉具柴胡证,而当用柴胡之一法也。
【集注】
方有执曰:三阳俱见病,而独从少阳小柴胡以为治者,太阳、阳明之邪微,少阳近里而里证见,故从少阳一于和而三善备也。
喻昌曰:本当从三阳合并病之例而用表法,但手足温而加渴,是外邪逼于少阳,向里之机已着,更用辛甘发散,则重增其热而大耗其津矣。故从小柴胡之和法,使阳邪罢而阴津不伤,一举而两得也。小柴胡汤当从加减法,不呕而渴者,去半夏加栝蒌根为是。
张志聪曰:手足温者,手足不冷也。非病人自觉其温,乃诊者按之而得也。不然何以既曰身热,而复云手足温耶?
汪琥曰:此条系三阳经齐病,而少阳之邪居多也。太阳伤寒已至四、五日之时,不曰发热恶风,祗曰身热者,此太阳之邪渐衰也。其兼阳明证不曰鼻干不得卧,而只曰颈项强者,此阳明之邪,亦将衰也。惟下满为少阳经之专证,况兼手足温而又渴,此为邪将传里之机已着也。
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满不去者,与小柴胡汤。
【注】
阳明病发潮热,当大便、小便数也。今大便溏、小便如常,非阳明入府之潮热可知矣。况有胸满不去之少阳证乎?故不从阳明治,而从少阳与小柴胡汤主之也。
【集注】
王肯堂曰:阳明为病,胃家实也。今便溏而言阳明病者,谓有阳明外证,身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程应旄曰:如得阳明病而发潮热,似乎胃实之征矣。但胃实必大便而小便数,今大便溏小便自可,是热非入府之热也,再以胸征之,则主以小柴胡汤无疑矣。
阳明病,下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濈然汗出而解。
【注】
阳明病,不大便,下满而呕,是阳明传少阳病也。若舌上黄苔涩者,为阳明之热未尽,则当与大柴胡汤两解之。今舌上白苔滑者,是已传少阳,故可与小柴胡汤和解之。俾上焦得通,则呕可止,津液得下,则便可通,胃气因和而满除,则身必濈然汗出而解矣。
【集注】
程知曰:此言阳明兼少阳,宜用小柴胡也。不但大便溏为胃未实,即使不大便而呕,亦为邪未入里。满在而不在腹,舌苔白而不黄,皆少阳之见证多。故当从小柴胡分解阴阳,则上下通和,濈然汗出,而表里之邪为之一撤矣。
程应旄曰:下满,不大便而呕,是大柴胡汤证也。其用小柴胡汤者,以舌上白苔,犹带表寒故也。若苔不滑而涩,则所谓舌上干燥而烦,欲饮水数升,谓里热已耗及津液,此汤不可主矣。又曰:上焦得通,照下满言;津液得下,照舌苔与呕言;胃气因和,照不大便言。上条阳明病,从潮热上见,此条阳明病,从不大便上见。
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
【注】
凡柴胡汤病证,不与柴胡汤而反下之,不变他病,柴胡证仍在者,可复与柴胡汤则解。但以误下,其证必虚,故解必蒸蒸而热振振而寒,邪正交争,然后汗出而解也。
【集注】
方有执曰:蒸蒸而振作战汗也,必如此而后解者,以下后里虚故也。
程知曰:邪气还表,故蒸蒸而热;下后正虚,故振振而动。
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者,柴胡汤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按】
「食谷者哕」四字,衍文。食谷呕者有之,从无哕者。
【注】
得病六、七日,少阳入太阴之时也。脉迟太阴脉也,浮弱太阳脉也,恶风寒太阳证也,手足温太阴证也,医不以柴胡桂枝汤解而和之,反二、三下之,表里两失矣。今不能食,下满痛,虽似少阳之证,而实非少阳也。面目及身发黄,太阴之证已具也;颈项强,则阳明之邪未已也。小便难者,数下夺津之候也,此皆由医之误下,以致表里杂揉,阴阳同病。若更以有少阳下满痛之一证不必悉具,而又误与柴胡汤,则后必下重,是使邪更进于太阴也。虽有渴证,乃系数下夺津之渴,其饮水即呕,亦非少阳本证之呕,缘误下所致,故柴胡汤不中与也。
【集注】
程知曰:前言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此更言下满痛,亦有不宜柴胡者,以为戒也。
程应旄曰:以一渴证辨之,前条之手足温而渴者,热在里,未经数下,自能消水,今本渴而饮水则呕。知其渴为膈燥津亡之渴,数下中虚,不能消水,究于胃阳无涉。然则柴胡汤之于少阳,岂可云但见一证便是乎?又岂可云下之而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乎?
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
主之。
【注】
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者,是太阳之邪传少阳也。
故取桂枝之半,以散太阳未尽之邪;取柴胡之半,以散少阳呕结之病。而不名桂枝柴胡汤者,以太阳外证虽未去,而病机已见于少阳里也。故以柴胡冠桂枝之上,意在解少阳为主而散太阳为兼也。支者,侧也,小也。支结者,即心下侧之小结也。
【集注】
方有执曰:支节,四肢骨节也。支结,言支饮抟聚而结也。发热至微呕,太阳之表也,故曰:外证未去。
程知曰:此邪入少阳,而太阳证未去者也。发热恶寒,支节烦疼,太阳证也,乃恶寒而微,但支节烦痛,而不头项强痛,则太阳证亦稍减矣。呕而支结,少阳证也,乃呕逆而微,但结于心下之偏旁,而不结于两之间,则少阳亦尚浅也。若此者,惟当以柴胡汤和解少阳,而加以桂枝汤发散太阳,此不易之法也。
柴胡桂枝汤方
柴胡四两桂枝一两半人参一两半甘草(炙)一两半夏(洗)二合半黄芩一两半芍药一两半大枣(擘)六枚生姜(切)一两半
右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集解】
柯琴曰:仲景书中最重柴、桂二方,以桂枝解太阳肌表,又可以调诸经之肌表;小柴胡解少阳半表,亦可以和三阳之半表。故于六经病外,独有桂枝证、柴胡证之称,见二方之任重不拘于经也。如阳浮阴弱条,是仲景自为桂枝证之注释;血弱气尽条,是仲景自为柴胡证之注释。桂枝有坏病,柴胡亦有坏病;桂枝有疑似证,柴胡亦有疑似证。如病似桂枝证,脚挛急与胸中痞者,及病似柴胡证,本渴而饮水呕,与但欲呕胸中痛者是已。此条言伤寒六、七日,寒热当退之时,反见发热恶寒诸表证,更见心下支结诸里证,表里不解,法当表里双解之矣。然恶寒微,则发热亦微,可知支节烦疼,则一身骨节不疼;可知微呕心下亦微结,故谓之支结,是表证虽不去而已轻,里证虽已见而未甚。故取桂枝之半以散太阳未尽之邪,取柴胡之半以解少阳微结之证。
口不渴身有微热者,法当去人参,以六、七日邪虽未解,而正已虚,故仍用之。外证虽在,而病机已见于里,故方以柴胡冠桂枝之上,为双解两阳之轻剂也。
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
【注】
伤寒五、六日,已发其汗,表未解而复下之。若邪陷入阳明之里,则必作结胸痞,协热下利等证。今邪陷入少阳之里,故令胸满微结也。小便不利渴而不呕者,非停水之故,乃汗下损其津液也。论中有身无汗,独头汗出,发热不恶寒心烦者,乃阳明表热,郁而不得外越之头汗也。今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无阳明证,知为少阳表热,郁而不和,上蒸之头汗也。此为少阳表里未解之证,故主柴胡桂枝干姜汤,以专解半表之邪,兼散半里之结也。
【集注】
林澜曰:五、六曰,已经汗下之后,则邪当解。今胸满微结,寒热心烦者,是邪犹在半表半里之间也。小便不利而渴,乃汗下后亡津液内燥也。若有热饮,其人必呕,今渴而不呕,知非饮热也。伤寒汗出则和,今但头汗出,余处无汗者,津液不足而未和也,与柴胡桂枝干姜汤,以解表里而复津液也。
汪琥曰:伤寒头汗出者,乃阳郁于表,非阳虚于上也。
柴胡桂枝干姜汤方
柴胡半筋桂枝三两干姜二两栝蒌根四两黄芩三两牡蛎二两甘草(炙)二两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烦,复服汗出便愈。
【方解】
少阳表里未解,故以柴胡桂枝合剂而主之,即小柴胡汤之变法也。去人参者,因其正气不虚;减半夏者,以其不呕,恐助燥也。加栝蒌根,以其能止渴兼生津液也;倍柴胡加桂枝,以主少阳之表;加牡蛎,以耎少阳之结。干姜佐桂枝,以散往来之寒;黄芩佐柴胡,以除往来之热,且可制干姜不益心烦也。诸药寒温不一,必需甘草以和之。初服微烦,药力未及;复服汁出即愈者,可知此证非汗出不解也。
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以法治之。
【注】
风寒之邪从阳明而传少阳,起初不渴,今服柴胡汤已,反渴者,是少阳转属阳明也。
以法治之,谓当分其经府见证而治之也,葛根、白虎、谓胃间,各从其宜而用之可耳!
【集注】
方有执曰:已,毕也。服柴胡汤已毕而渴,则非暂渴,其为热已入胃亡津液而渴可知,故曰:属阳明也。
沈明宗曰:服柴胡汤已渴者,乃少阳之邪不传三阴,而转入阳明矣,即当随阳明现证而治,故谓以法治之。
郑重光曰:少阳、阳明之病机,在呕渴中分,渴则转属阳明,呕则仍在少阳。如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因病未离少阳也,服柴胡汤渴当止。若服柴胡汤已加渴者,是热入胃府,耗津消水,此属阳明胃病也。
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阳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按】
脉细,当是「脉沉细」,观本条下文,脉沉亦在里也之「亦」字,自知。脉虽沉紧之「紧」字,当是「细」字。本条上文并无「紧」字,如何说脉虽沉紧,「虽」字何所谓耶?必是传写之误。
【注】
伤寒五、六日,虽表有头汗出,微恶寒之阳邪未罢,里有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
之阳结已形,但手足冷脉沉细,则阳邪所结殊微也,故曰: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然脉沉细,似乎里阴盛,而头汗出,则为表阳郁也。假令纯阴结,则不得复有头汗出之外证,始合悉入在里之纯阴结矣。夫既非悉入在里之纯阴结,此必为半在里、半在表之阳微结也,故脉虽沉细,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三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者,和其不通身汗出微恶寒也。设不了了者,必大便之未除,自宜利其大便使得屎而解也。
【集注】
喻昌曰:阳微结者,阳邪微结未尽散也。旧注作阳气衰微,故邪气结聚大差。果尔,则头汗出为亡阳之证,非半表半里之证矣;果尔,则阴结又是阴气衰微矣。玩本文假令纯阴结,及阳邪若不微结,是纯阴邪内结,则不得复有外证等语,其义甚明。
程知曰:此言少阳病有似少阴者,当细辨其脉证也。
程应旄曰:凡脉细、脉沉,皆阴脉也。今与阳证同见,则为阳热郁结之诊,无关少阴也。可见阳气一经郁结,不但阳证似阴,并阳脉亦似阴矣。
沈明宗曰:得屎而解,当用大柴胡之法也。
吴人驹曰:此证常见有误作阴寒而施温热以致大逆者,盖因其恶寒,手足冷,脉细而沉,不究其证之始末由来也。
周扬俊曰:此条恶寒肢冷不欲食,脉细或沉,有似乎阴,最难辨晰,仲景特出「阳微结」三字,昭示千古。以头汗出为阳,阴不得有汗也。至五、六日头痛发热,证原属阳也,故纵见少阴之脉,不得为少阴之病。然独未见少阳一证,何遽得为少阳病耶?
此仲景所以又明言半在表半在里也。尔时里证既多,不得纯以表药汗之;外证似阴,不得复以里药温之,故取小柴胡提出其邪于表里之半,而大便不了了者,则当下之得屎无疑也。仲景恐人未明,自为详辨,然后知手足冷微恶寒者,正因阳邪郁结,不外通于肢体,故独头汗出也。
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者,先与小建中汤,不差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注】
伤寒脉得浮涩,荣卫不足也;脉得沉弦,木入土中也。荣卫不足则表虚,木入土中则里急。惟表虚里急,腹中急痛,所以先用小建中汤,以其能补荣卫兼缓中急,则痛可差也。或不差,必邪尚滞于表。知涩为荣卫不通,弦为少阳本脉,故与小柴胡汤,按法施治也。成无己去黄芩加芍药,疏外调中,其说亦是。
【集注】
汪琥曰:弦脉不除,痛犹未止者,为不差,此为少阳经有留邪也。
伤寒胸中有热,胃中有邪气,腹中痛,欲呕吐者,黄连汤主之。
【注】
伤寒未解欲呕吐者,胸中有热邪上逆也;腹中痛者,胃中有寒邪内攻也。此热邪在胸,寒邪在胃,阴阳之『气不和』,失其升降之常,故用黄连汤,寒温互用,甘苦并施,以调理阴阳而和解之也。然此属外,因上下寒热之邪,故有如是之证;若内因杂病,呕吐而腹痛者,多因宿食。由此推之,外因、内因,证同而情异,概可知矣。
【集注】
程知曰:阴邪在腹,则阳不得入而和阴,为腹痛;阳邪在上,则阴不得入而和阳,为欲呕逆。
汪琥曰:『尚论篇』皆以风寒二邪,分阴阳寒热。殊不知风之初来未必非寒,寒之既入亦能化热,不可拘也。
郑重光曰:此热邪中于上焦,寒邪中于下焦,阴阳不相入,失其上下升降之常也。
黄连汤方
黄连三两甘草(炙)三两干姜三两人参二两桂枝三两半夏(洗)半升大枣(擘)十二枚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温服,昼三夜二。
【方解】
伤寒邪气入里,因人藏气素有之寒热而化病。如阳明病,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以小柴胡汤,及太阳病下之里虚懊,舌上如苔者,以栀子豉汤之类,是随胸中有寒,丹田有热化者也。此则随胃中有寒,胸中有热而化,腹中痛欲呕吐,故以是方
主之。君黄连以清胃中之热,臣干姜以温胃中之寒,半夏降逆,佐黄连呕吐可止,人参补中,佐干姜腹痛可除,桂枝所以安外,大枣所以培中也。然此汤寒温不一,甘苦并投,故必加甘草协和诸药。此为阴阳相格,寒热并施之治法也。
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注】
太阳病十日以上无他证,脉浮细而嗜卧者,外邪已解,不须药也。设有胸满痛等证,则知少阳之外邪未解,故与小柴胡汤和之。若脉但浮不细,而有头痛发热恶寒无汗等证,则仍是太阳之外邪未解,当与麻黄汤汗之。
【按】
论中脉浮细,太阳少阳脉也;脉弦细,少阳脉也;脉沉细,少阴脉也。脉浮细,身热嗜卧者,阳也;脉沉细,身无热嗜卧者,阴也;脉缓细,身和嗜卧者已解也。是皆不可不察也。
【集注】
王肯堂曰:此条当是太阳、少阳合病。胸满虽同,而脉浮细嗜卧,则为表邪已解,
痛为少阳有邪,故与小柴胡汤。若脉但浮者,又当先治太阳也,故与麻黄汤。此是设为变通之言,非为服柴胡而脉浮也。
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中痞,呕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汤主之。
【按】
下利之「下」字,当是「不」字,若是「下」字,岂有上吐下利,而以大柴胡汤下之之理乎?
【注】
伤寒发热汗出不解,表尚未已也;心中痞大便不利,里病又急矣。呕吐,少阳、阳明兼有之证也。少阳、阳明两急,心中热结成痞,故以大柴胡汤,外解少阳发热未尽之表,内攻阳明成实痞之里也。
【按】
太阳病发热汗出不解,心下痞,下利不呕吐者,此表里俱虚,桂枝人参汤证也。若呕吐不利者,此表里俱实,大柴胡汤证也。彼则脉微弱,此则脉必有力也。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
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注】
太阳病传过三阳之经十余日,医不随经施治,反二、三下之,未致变逆,后四、五日,惟见少阳寒热往来之柴胡证仍在者,宜先与小柴胡汤解表和里。如或不愈,其呕不止,心下满急,郁郁微烦,此为少阳表里均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攻里和表,自可愈也。
【集注】
方有执曰:过经与坏病同,不知何逆,而二、三下之,适所以致逆,故曰:反也。下而又下,阳明虽未伤,而少阳亦未除,故曰:柴胡证仍在也。呕不止,郁郁微烦,乃邪扰二阳,故曰:未解也。
程知曰:此言过经误下,有用大小柴胡两解法也。盖其人之邪,因屡下而深入,若表证未罢,必先用小柴胡和其半表,而后可兼攻其里也。
程应旄曰:此条与阳明经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下之条,细细酌量,阳明证呕在上,而邪亦在膈之上,未入府,故不可下;此条呕不止,心下急,乃邪在膈之下,已属胃,乃可下也。可下不可下,此等处最不容误也。
林澜曰:呕不止,则半表里证犹在,然心下急,郁郁微烦,必中有燥屎也,非下除之不可,故以大柴胡兼而行之。
大柴胡汤方
柴胡半筋黄芩三两半夏(洗)半升芍药三两枳实(炙)四枚大黄二两生姜(切)五两大枣(擘)十二枚
右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
【按】
许叔微曰:大柴胡汤一方无大黄,一方有大黄,此方用大黄者,以大黄有荡涤蕴热之功,为伤寒中要药。王叔和云:若不用大黄,恐不名大柴胡汤。且经文明言下之则愈,若无大黄,将何以下心下之急乎?应从叔和为是。
【方解】
柴胡证在,又复有里,故立少阳两解之法。以小柴胡汤加枳实、芍药者,解其外以和其内也。去参草者,以里不虚也;少加大黄,所以泻结热也;倍生姜者,因呕不止也。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中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按】
王肯堂曰:「温温」当是「嗢嗢」。又云:「以呕」之下,当有阙文。
【注】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曾经吐、下不解者:以极吐则虚其胸,邪热乘虚入胸,故心下嗢嗢欲吐,而胸中痛也。极下则虚其里,邪热乘虚入里,故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也。询知先时若果经极吐下,则为在表之邪热,悉陷胸腹,而所见者,皆是里证未和,故宜与调胃承气汤下而和之。若不尔者,谓不因极吐、极下而有斯证,则又不可与是汤也。夫但欲呕者,少阳也;胸中痛者,太阳也;微溏者,太阳少阳合病之利也,并无心中嗢嗢郁郁,腹满烦热等证,固不可与承气汤矣。然此亦非柴胡证,故柴胡汤
亦不可与也。须从太阳、少阳合病,下利,若呕者,与黄芩加半夏生姜汤可也。
【集注】
方有执曰:胸中痛,邪在膈也。若曾极吐,则应有心下嗢嗢欲吐之状,何也?以胃口已被吐伤,邪热上抟于膈,故欲吐而不得吐也。腹微满郁郁微烦,邪在胃也。若曾极下,则应大便微溏,何也?以下则胃虚,邪虽实于胃,大便反不能结也。故曰: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谓胃承气汤。言当荡其热以和其胃也,不尔,言未经极吐下也。
但欲呕至末,申明上文之意。
喻昌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嗢嗢,欲吐而不吐,其人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者,此有二辨:若曾经大吐、大下者,表邪从吐解,且已入里,可用调胃承气之法;若未经极吐、下,但欲呕不呕,胸中痛微溏者,是痛非吐所伤,溏非下所致,调胃之法不可用矣。
程知曰:过经者,谓病过七、八日至十三日,经气已周犹不解也。岂惟十三日,且有二十余日者矣。盖过经不解,病必皆在阳经留连;若在阴经,则又岂能若是之持久耶!久持且不能,安望其生乎?
程应旄曰:大便溏则气得下泄,腹不应满,烦不应郁郁,今仍腹微满,郁郁微烦,必胃有阻留,而下后仍不快畅也。病属阳明证,反无阳明,而只有少阳,其中必有所误,故直穷其所以致证之由,而后可从证上认病。
伤寒十三日不解,胸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注】
凡伤寒过经不解,热邪转属胃府者多,皆当下之。今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胸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大柴胡证也。下之而不通利,今反利者,询知为医以丸药迅下之,非其治也。迅下则水虽去,而燥者仍存,恐医以下后之利为虚,故复指曰潮热者实也,是可再下者也。但胸之邪未已,故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少阳以外,复以小柴胡汤加芒硝,以下少阳之里。不用大黄而加芒硝者,因里不急且经迅下,惟欲其耎坚润燥耳!是又下中兼和之意也。
【集注】
『内台方』议曰:潮热者,实也,何不用大柴胡、大小承气下之,却用芒硝何也?盖潮热虽属实,然已先用丸药,伤动藏府,若再用大黄下之,则脾气伤而成坏证矣,祗用芒硝润燥以取利也。
方有执曰:十三日,过经也。不解,坏证也,非其治也。以上乃原其坏,由于医之误。以下至末,救误之治也。
柴胡加芒硝汤方
于小柴胡汤方内,加芒硝六两,余根据前法服,不解更服。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注】
此承上条互发其义,以详其治也。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药下其热。但上条潮热之热,热在表里,当大便不;此条语之热,热归胃府,法当大便。若小便利者,大盒饭,今大便不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为医以丸
药下之之利,非其治也。如未经丸药下之,自下利者,则为内虚,内虚之利,脉当微弱而厥,今反和而不微厥,此为内实有热,非内虚有寒也,虽下利乃热利也。仍当下其热,故以调胃承气汤主之。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注】
伤寒之邪,一日太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四日太阴受之,五日少阴受之,六日厥阴受之,此传经之次第也。今伤寒三日,三阳表邪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当不能食而呕,今反能食而不呕者此为里和,三阴不受邪也。然此乃『内经』以其大概而言,究不可以日数拘也。
【集注】
成无己曰:表邪传里,里不和则不能食而呕,今反能食而不呕,是邪不传阴,但在阳也。
方有执曰:阳以表言,阴以里言,能食不呕,里气和而胃气回,阴不受邪可知矣。
汪琥曰:邪在少阳,原呕不能食,今反能食而不呕,可征里气之和,而少阳之邪自解也。里既和而少阳之邪解,则其不传三阴,断断可必,故云:三阴不受邪也。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注】
伤寒六、七日,邪欲入里之时也。无大热,表热微也。躁烦者,里热盛也。此为阳去入阴也。阳去入阴者,谓阳邪去表入里,传于三阴也。
【集注】
成无己曰:内热为烦。谓心中郁烦也;外热为躁,谓身外热躁也。内热为有根之火,故但烦不躁,乃先烦后躁者,皆可治;外热为无根之火,故但躁不烦,及先躁后烦者,皆不可治。
方有执曰:去,往也。言表邪去而入于里,所以外无他热,而内则烦躁也。
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而脉迟身凉,胸下满,如结胸状,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也,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注】
妇人中风,发热恶寒,表病也。若经水不来,热必无由传于血室,今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后,脉迟热除,身凉似乎表欲解矣。若复见胸下满,如结胸状,语之证,则知非表解入里,乃表邪之热因经水适来,乘虚而入于血室也,法当刺期门。期门为肝之穴,肝为藏血之所,今邪入血室,故刺期门,随其血分实热而泻之也。
【集注】
方有执曰:血室,为荣血停留之所,经血集会之处,即冲脉所谓血海是也。其脉起于气冲,并少阴之经,夹脐上行至胸中而散,故热入而病作,其证则如是也。期门二穴在不容两傍,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肝之募也。肝纳血,故刺期门,所以泻血分之实热也。
汪琥曰:邪传少阳,热入血室,故作语等证。仲景恐人误认为阳明府实证,轻用三承气以伐胃气,故特出一刺期门法以疗之。
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其血必结,故使如疟状,发作有时,小柴胡汤主之。
【注】
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血与热抟,其血必结。然虽结而无胸满,如结胸语等证,是为结而未实也。尚有如疟状之寒热,发作有时,乃为邪在少阳,半表半里也。故用小柴胡汤以和表里,热自解也。
【集注】
方有执曰:前经水适来者,因热入血室,血出而热遂遗也。此适断者,热乘血来而遂入之,与后血相抟,俱留而不出,故曰其血必结也。
程知曰:前证经水来,而胸满结语,是邪实于藏也,故用刺以泻之。此证因血结而寒热如疟,是邪发于经也,故用小柴胡汤和之。
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日明了,暮则语,如见鬼状者,此为热入血室,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注】
上二条,发明风邪热入血室之证;此条发明寒邪热入血室之证。妇人伤寒,发热无汗,经水适来,则必热入血室。故昼则明了,知邪不在阳也;暮则语,如见鬼状者,是为邪在阴也。无犯胃气及上二焦者,通谓三焦也。盖禁人汗、吐、下三法,皆不可轻用,当俟其经行,必热随血去而愈也。
【集注】
方有执曰:必自愈者,言俟其经行血下,则邪热得以随血而俱出,犹之鼻衄红汗,故自愈也。盖警人勿妄攻,以致变乱之意。
林澜曰:伤寒发热者,寒已成热也。经水适来、则血室空虚,邪热乘虚入于血室。若昼日谵语,为邪客于府与阳争也。此昼日明了,暮则语如见鬼状者。是邪不入府,而入于血室与阴争也。阳盛语宜下,此不可下者,犯胃气也。彼热入血结寒热者,与小柴胡汤散邪发汗;此虽热入血室,而不留结,不可与发汗药、犯其上焦也。若热入胸满如结胸者,可刺期门;此虽热入血室而无满结。不可刺期门,以犯其中焦也。必自愈者,以经行则热随血去,血下则邪热悉除而愈矣。
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抟,结于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休作有时,默默不欲饮食,藏府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一云:藏府相连,其病必下,膈中痛〕,故使呕也,小柴胡汤主之。
【注】
此详申上三条,妇人中风、伤寒,经水适来过多,以致血弱气尽,腠理不密,邪热之气乘虚入于血室,邪与正相抟,结于少阳之界,故邪结于下也。邪正相争,争于阳则热,争于阴则寒,故往来寒热也;争已必衰,衰则止,故休作有时也;少阳病已入半里,将近厥阴,故默默不欲饮食也;少阳胆与厥阴肝相为表里,故曰:藏府相连也。少阳之脉,下胸中,循表;厥阳之脉,抵少腹,循里,故其痛必及于下也。
少阳之邪,从胸而下,因胸而病及于,故曰:邪高痛下也。邪从胸循入里,里气上拒,故使呕也。仲景重出此条,仍主之以小柴胡汤者,使知法不外少阳,不必另从厥阴血室中求治也。
【集注】
喻昌曰:四条皆互文见意也。一云:经水适来,一云:经水适断。一云:七、八日热除,而脉迟身凉,一云: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一云:胸下满,一云: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抟,结于下。一云:如结胸状,一云:邪高痛下。一云:语。一云:昼日明了,暮则语如见鬼状。一云:如疟状,一云:往来寒热休作有时。一云:刺期门,一云:用小柴胡汤。一云:毌犯胃气及上二焦。皆互文以明大意,而自为注脚也。学者试因此而细绎全书,思过半矣。「如结胸状」四字,仲景当恐形容不尽,重以藏府相连,邪高痛下之语,畅发病情。盖血室者冲脉也,下居腹内,厥阴肝之所主也。而少阳之胆与肝相连,府邪在上,藏邪在下,,胃口逼处二邪之界,所以默默不欲饮食,而但喜呕耳。期门者。肝之募也,随其实而泻之,泻肝之实也,又刺期门之注脚也。小柴胡汤,治少阳之正法也。毋犯胃气及上二焦,则舍期门、小柴胡汤
,更无他法矣。
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衍文,已见太阳中篇半夏泻心汤条上)。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
【注】
寅、卯、辰、木旺之时也。经云: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故少阳之病,每乘气旺之时而解,经气之复,理固然也。
【集注】
魏荔彤曰:病在少阳,乘其正旺,如法治之,何病不已。
音切少去声涩音色嗢乙骨切腠音凑
辨太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六气之邪,感人虽同,人受之而生病各异者,何也?盖以人之形有厚薄,气有盛衰,藏有寒热,所受之邪,每从其人之藏气而化,故生病各异也。是以或从虚化,或从实化,或从寒化,或从热化。譬诸水火,水盛则火灭,火盛则水耗,物盛从化,理固然也。诚知乎此,又何疑乎?阳邪传阴,变寒化热,而遂以为奇耶?自后汉迄今,千载以来,皆谓三阴寒邪不传,且以伤寒传经阴邪,谓为直中,抑知直中乃中寒之证,非传经之邪耶!是皆未曾熟读仲景之书,故有此误耳!如论中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此三阳阳邪,传入太阴,邪从阴化之寒证也。如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此太阴寒邪,传少阴之寒证也。如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此少阴寒邪传厥阴之寒证也。皆历历可据,岂得谓伤寒阴不相传,无阳从阴之化理乎?夫太阴湿土,纯阴之藏也,故病一入太阴,则邪从阴化者多,从阳化者少;从阴化者,如论中腹满,吐食,自利,不渴,手足自温,时腹自痛,宜服理中四逆辈者是也;从阳化者,如论中发汗后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腹满大实痛者,宜桂枝加大黄汤主之者是也。盖脾与胃同处腹中,故腹满、腹痛两皆有之。然腹满为太阴主病,心下满为阳明主病,其阳明亦有腹满者,以阳明腹满与热同化,故必有潮热、自汗、不大便之证,而不似太阴与湿同化,有发黄、暴烦、下利秽腐之证也。诚能更于腹之时痛,大实痛,腹满痛处,详审虚实,斟酌温下,则了无余义矣。故以此括之,自知太阴之要法也。
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
【按】
吴人驹曰:「自利益甚」四字,当在「必胸下结」句之下,其说甚是。若在「吐食不下」句之下,则是已吐食不下,而自利益甚矣。仲景复曰:若下之无所谓也。
【注】
太阴,脾经也,其脉布胃中,络于嗌。寒邪传于太阴,故腹满时腹自痛。寒邪循脉犯胃,故吐食不下,此太阴里虚,邪从寒化之证也,当以理中四逆辈温之。若腹满嗌干,不大便,大实痛,始为太阴里实,邪从热化之证,当以桂枝加大黄汤下之矣。若以太阴虚寒之满痛,而误认为太阴实热之满痛而下之,则寒虚相抟,必变为藏结痞,及自利益甚矣。此太阴病全篇之提纲,后凡称太阴病者,皆指此证而言也。
【集注】
程应旄曰:阳邪亦有腹满,得吐则满去而食可下者,今腹满而吐,食不下,则满为寒胀,吐为寒格也。阳邪亦有下利腹痛,得利则痛随利减者,今下利而时腹自痛,则利为寒利,痛为寒痛也。曰胸下阴邪结于胸下之阴分,异于阳邪结胸之在胸,且按之而痛也。曰结,无阳以化气则为坚阴,异于痞之濡而耎也。彼皆阳从上陷而阻留,此则阴从下逆而不归,寒热大别也。
吴人驹曰:自利有时,而腹自痛,非若积蓄而常痛者,若以诸痛为实,从而下之,其满益甚,必令胸下皆为结,而自利益甚矣。
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注】
伤寒四、五日,邪入太阴之时也。腹中痛,若不转气下趋者,属阳明也。今腹中痛,转气下趋少腹者,乃太阴欲作自利之候也。此仲景示人不可以诸痛为实,而妄议下之意也。
【集注】
方有执曰:腹中痛转气下趋者,里虚不能守,而寒邪下迫也。
张璐曰:腹痛亦有属火者,其痛必自下而上攻。若痛自上而下趋者,定属寒痛无疑矣。
魏荔彤曰:此重在预防下利,而非辨寒热也。玩「若」字、「欲」字,可见其辨寒邪者,自有别法。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
【注】
凡自利而渴者,里有热,属阳也。若自利不渴,则为里有寒,属阴也。今自利不渴,知为太阴本藏有寒也,故当温之。四逆辈者,指四逆、理中、附子等汤而言也。
【集注】
程知曰:言太阴自利为寒,宜温者也。少阴属肾水,热入而耗其水,故自利而渴。太阴属脾土,寒入而从其湿,则不渴而利,故太阴自利当温也。
程应旄曰:三阴同属藏寒,少阴厥阴有渴证,太阴独无渴证者,以其寒在中焦,总与龙雷之火无涉。少阴中有龙火,底寒甚则龙升,故自利而渴;厥阴中有雷火,故有消渴。太阳一照雷雨收声,故发热则利止,见厥而复利也。
魏荔彤曰:「自利」二字,乃未经误下、误汗、误吐而成者,故知其藏本有寒也。
理中圆方
人参白术甘草(炙)干姜各三两
右四味,捣筛,蜜和为丸,如鸡子黄许大,以沸汤数合,和一丸,研碎温服之,日三、四,夜二服。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汤。汤法以四物,根据两数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加减法:若脐上筑者,肾气动也,去术加桂四两。吐多者,去术加生姜三两。下多者,还用术;悸者,加茯苓二两。渴欲得水者,加术,足前成四两半。腹中痛者,加人参,足前成四两半。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两半。腹满者,去术加附子一枚。服汤
后,如食顷,饮热粥一升许,微自温,勿发揭衣被。
【集解】
程应旄曰:阳之动,始于温,温气得而谷精运,谷气升而中气赡,故名曰理中,实以燮理之功,予中焦之阳也。盖谓阳虚即中气失守,膻中无发宣之用,六府无洒陈之功,犹如斧薪失焰,故下至清谷,上失滋味,五藏凌夺,诸证所由来也。参、术、炙草,所以守中州,干姜辛以温中,必假之以燃斧薪而腾阳气,是以谷入于阴,长气于阳,上输华盖,下摄州都,五藏六府皆受气矣,此理中之旨也。若水寒互胜,即当脾肾双温,加之以附子,则命门益而土母温矣。白术补脾,得人参则壅气,故脐下动气,吐多腹满,皆去术也。加桂以伐肾邪,加生姜以止呕也,加附子以消阴也。下多者,湿胜也,还用术燥湿也。渴欲饮水,饮渴也,加术使饮化津生也。心下悸,停水也,加茯苓导水也。腹中痛,倍人参,虚痛也。寒者,加干姜,寒甚也。
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按】
经论中并无寒下之病,亦无寒下之文。玩本条下文,寒格更逆吐下,可知寒下之「下」字,当是「格」字,文义始相属。注家皆释胃寒下利,不但文义不属,且与芩、连之药不合。
【注】
经曰:格则吐逆,格者吐逆之病名也。朝食暮吐,脾寒格也;食入即吐,胃热格也。
本自寒格,谓其人本自有朝食暮吐寒格之病也。今病伤寒,医见可吐、可下之证,遂执成法,复行吐、下,是寒格更逆于吐下也,当以理中汤温其太阴,加丁香降其寒逆可也。若食入口即吐,则非寒格乃热格也,当用干姜、人参安胃,黄连、黄芩降胃火也。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方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各三两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注】
伤寒,医不分表里、寒热、虚实,而误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者,寒其里也。虽有通身疼痛之表未除,但下利清谷不止,里寒已盛,法当急救其里;俟便利自调,仍身疼痛不止,再救其表可也。救里宜四逆汤,温中胜寒;救表宜桂枝汤,调荣和卫也。
【集注】
王三阳曰:此证当照顾协热利,须审其利之色何如?与势之缓急,不可轻投四逆、桂枝也。
喻昌曰:攻里必须先表后里,始无倒行逆施之患。惟在里之阴寒极盛,不得不急救其里,俟里证稍定,仍救其表,盖谓救里后再行救表也。
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
【注】
此详上条不先救里而发其表,以明太阴、少阴同病之证也。下利清谷,太阴寒邪已传少阴,即有身痛不可攻表。若误攻其表,即使汗出,太阳表解而太阴寒凝,必胀满矣。
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注】
此承上条互发其证,以明先里后表之治也。下利腹胀满者,里寒邪也;身体疼痛者,表寒邪也。凡表里寒邪之证同见,总以温里为急。故当先温其里,后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集注】
方有执曰:里虚表实,惟其虚也,故必先之,惟其实也,故可后焉。
发汗后,腹胀满者,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主之。
【注】
发汗后表已解而腹满者,太阴里虚之胀满也。故以厚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主之。消胀散满,补中降逆也。
【集注】
成无己曰:吐后胀满,与下后胀满,皆为实者,言邪气乘虚入里而为实也。发汗后则外已解,腹胀满知非里实,由太阴不足,脾气不通,故壅而为满也。与此汤和脾胃而降逆气宜矣。
汪琥曰:此条乃汗后气虚腹胀满,其人虽作胀满而内无实形,所以用人参、炙甘草等甘温补药无疑也。
张锡驹曰:此言发汗而伤其脾气也。脾主腹,故腹满为太阴主病。发汗后而腹胀满,则知其人脾气素虚,今脾气愈虚,则不能转输,浊气不降,清气不升,而胀满作矣。
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方
厚朴(炙,去皮)半筋生姜(洗)半筋半夏(洗)半升甘草(炙)二两人参一两
右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注】
此详申上条,互发其义,以别其治也。发汗后表已解,腹满不痛者,乃腹满时减,减复如故之虚满也,当温之,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证也。今发汗后表不解,腹满大痛者,乃腹满不减,减不足言之实满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盖以里急,故攻里后和表也。
【集注】
喻昌曰:「减不足言」四字,形容腹满如绘。见满至十分,即减去一、二分,不足杀其势也。此所以纵有外邪未解,而当下无疑耳!
程应旄曰:下之而腹满如故,即减去一、二分,算不得减。下之不妨再下,必当以减尽为度也。
刘宏璧曰:太阴无可下之法也,设在经则各经已无可下之理,在藏则太阴尤无受下之处,桂枝加大黄汤安能无疑乎?不知脾与胃相表里也,太阳误下,太阴受邪,适胃有宿食,则脾因胃之实而实,亦即因太阳之邪而痛矣。既大满大痛,已成胃实,又非此汤之所能治,故宜大承气汤也。
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注】
太阴经病,脉当浮缓;太阴藏病,脉当沉缓。今邪至太阴,脉浮不缓者,知太阳表邪犹未全罢也。故即有吐利不食,腹满时痛一、二证,其脉不沉而浮,便可以桂枝发汗,先解其外,俟外解已再调其内可也。于此又可知论中身痛腹满下利,急先救里者,脉必不浮矣。
【集注】
王肯堂曰:病在太阳脉浮无汗,宜麻黄汤。此脉浮当亦无汗,而不言者,谓阴不得有汗,不必言也,不用麻黄汤而用桂枝汤。盖以三阴兼表病者。具不当大发汗也,须识无汗亦有用桂枝者。
程知曰:此言太阴宜散者也。太阴病,谓有腹痛下利证也。太阳脉,尺寸俱浮,今脉浮则邪还于表可知矣,故宜用桂枝解散。不用麻黄者,阴病不得大发其汗也,桂枝汤
有和里之意焉。
程应旄曰:此太阴中之太阳也,虽有里病,仍从太阳表治,方不引邪入藏。
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注】
本太阳中风病,医不以桂枝汤发之而反下之,因而邪陷入里,余无他证,惟腹满时痛者,此属太阴里虚痛也,故宜桂枝加芍药汤以外解太阳之表,而内调太阴之里虚也。
若大满实痛,则属太阴热化,胃实痛也,故宜桂枝加大黄汤以外解太阳之表,而内攻太阴之里实也。
【集注】
赵嗣真曰:太阴腹满证有三:有次第传经之邪,有直入中寒之邪,有下后内陷之邪,不可不辨。
喻昌曰:太阳病之误下,其变皆在胸以上。此之误下而腹满时痛,无胸等证,则其邪已入阴位,所以属在太阴也。仍用桂枝解肌之法,以升发太阳之邪,倍芍药者以调太阴之气,本方不增一药,斯为神耳!大实、大满宜从急下,然阳分之邪初陷太阴,未可峻攻,但于桂枝汤中少加大黄,七表三里,以分杀其邪,与大柴胡汤同其义也。
程应旄曰:误下太阳而成腹满时痛,太阴之证见矣。然表邪内陷,留滞于太阴,非藏寒病也。仍用桂枝汤升发阳邪,但倍芍药以调和之。倘大实而痛,于证似可急下,然阴实而非阳实,仍从桂枝例升发阳邪,但加大黄以破结滞之物,使表里两邪各有去路,则寒随实去,不温而自温矣。然此二证虽属之太阴,实从太阳传来,则脉必尚浮可知。
桂枝加芍药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更加芍药三两,随前共六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桂枝加大黄汤方
桂枝三两大黄二两芍药六两甘草(炙)二两生姜(切)三两大枣(擘)十二枚
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集解】
柯琴曰:腹满为太阴、阳明俱有之证,然位同而职异。太阴主出,太阴病则腐秽气凝不利,故满而时痛;阳明主内,阳明病则腐秽燥结不行,故大实而痛,是知大实痛是阳明病,而非太阴病矣。仲景因表证未解,阳邪已陷入太阴,故倍芍药以益脾调中,而除腹满之时痛,此用阴和阳法也。若表邪未解,而阳邪陷入阳明,则加大黄以润胃通结,而除其大实之痛,此双解表里法也。凡妄下必伤胃之气液,胃气虚则阳邪袭阴,故转属太阴;胃液涸则两阳相搏,故转属阳明。属太阴则腹满时痛而不实,阴道虚也;属阳明则腹满大实而痛,阳道实也。满而时痛,是下利之兆;大实而痛,是燥屎之征,故倍加芍药,小变建中之剂,少加大黄,微示调胃之方也。
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
【注】
太阴为病,必腹满而痛,治之之法,当以脉消息之。若其人脉弱,则其中不实,虽不转气下趋少腹,然必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胃气弱难堪峻攻,其便易动故也。由此推之,可知大便者,不论在阴在阳,凡脉弱皆不可轻下也。
【集注】
程知曰:此言太阴脉弱,恐续自利,虽有腹痛,不宜用攻,与建中汤相发明也。
喻昌曰:此段叮咛与阳明篇中互相发明。阳明曰:不转矢气,曰:先后溏,曰:未定成,皆是恐伤太阴脾气。此太阴证而脉弱,恐续自利,虽有腹痛,减用大黄芍药,又是恐伤阳明胃气也。
汪琥曰:或问大黄能伤胃气,故宜减芍药能调脾阴,何以亦减之?答曰:脉弱则气馁不充,仲景以温甘之药能生气,芍药之味酸寒,虽不若大黄之峻,要非气弱者所宜多用,故亦减之。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注】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热者,为系在太阳,今手足温,故知系在太阴也。太阴属湿,湿与热瘀,当发身黄,小便自利者,则湿不蓄,热不瘀,故不能发黄也。若至七、八日,大便,则为转属阳明,今既不,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当自止,何也?以脉浮缓手足温,知太阴脾家素实,邪不自容,腐秽当去故也。
【集注】
程知曰:言自利之证,脉浮缓,手足温,则为脾实也。太阴脉本缓,故浮缓虽类太阳中风,而手足自温,则不似太阳之发热,更不似少阴、厥阴之厥逆,所以为系在太阴也。太阴湿热相蒸,势必发黄,然小便利,则湿下泄而不发黄矣。此虽暴烦频利,有似少阴之证,然其利当自止。所以然者,以脉浮缓,手足温,知其人脾气实,而非虚寒之比,其湿热所积之腐秽,自当逐之而下也。若不辨晰而以四逆法治之,则误矣。
程应旄曰:太阴得浮缓、手足温之脉证,则胃阳用事,自无藏寒之痛,阴郁或有之。
小便不利必发黄,虽发黄不为阴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阴欲郁而阳必驱,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所以然者,脉不沉且弱而浮缓,手足不凉而自温,阴得阳以周护则不寒,不寒则不虚,是为脾家实也。经曰:阳道实阴道虚,阴行阳道,岂肯容邪久住,此则腐秽当去故耳。
汪琥曰:下利烦燥者死,此为先利而后烦,是正气脱而邪气扰也。兹则先烦后利,是脾家之正气实,故不受邪而与之争,因暴发烦热也。
太阴中风,四肢烦痛,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注】
太阴中风者,谓此太阴病是从太阳中风传来者,故有四肢烦疼之证也。阴阳以浮沉言,夫以浮微沉涩之太阴脉,而兼见阳明之长脉,则为阴病阳脉,藏邪传府,故为欲愈也。
【集注】
程知曰:伤寒,阴邪也,故自利,宜用四逆。伤风,阳邪也,故烦痛见于四肢。凡太阴病脉浮者,多是太阴中风。
喻昌曰:微涩之中,更察其脉之长而不短,知元气未漓,其病当自愈也。
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注】
邪之解也,必于所旺之时,亥、子、丑乃太阴所旺之时也。当此旺时,故邪不能胜而自解矣。
音切趋七句切揭音讦腐音府秽于废切
辨少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少阴肾经,水火之藏,邪伤其经,随人虚实,或从水化以为寒,或从火化以为热。水化为阴寒之邪,是其本也;火化为阳热之邪,是其标也。阴邪其脉沉细而微,阳邪其脉沉细而数。至其见证,亦各有别。阴邪但欲寐身无热,阳邪虽欲寐则多心烦。阴邪背恶寒口中和,阳邪背恶寒则口中燥。阴邪咽痛不肿,阳邪咽痛则肿;阴邪腹痛下利清谷,阳邪腹痛下利清水或便脓血也。阴邪外热面色赤,里寒大便利,小便白;阳邪外寒手足厥,里热大便秘,小便赤。此少阴标本寒热之脉证也。凡从本之治,均宜温寒回阳;从标之治,均宜攻热救阴。回阳救阴,其机甚微,总在临证详究,辨别标本寒热,以急施其治,庶克有济,稍缓则不及矣。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注】
少阴肾经,阴盛之藏也。少阴受邪,则阳气微,故脉细也。卫气行阳则寤,行阴则寐,少阴受邪,则阴盛而行阴者多,故但欲寐也。此少阴病之提纲,后凡称少阴病者,皆指此脉证而言也。
【集注】
方有执曰:少阴肾经也,居于极下,其脉起于小趾之下。『灵枢』曰:是主所生病者,嗜卧但欲寐。盖人肖天地,天地之气行于阳则辟而晓,行于阴则阖而夜,故人之气行于阳则动而寤,行于阴则静而寐。凡病人但欲寐者,邪客于阴故也。
张璐曰:此言少阴之总脉总证也。盖少阴属水主静,即使热邪传至其经,在先之脉虽浮大,此时亦必变为沉细;在先之证虽烦热不宁,此时亦必变为昏沉嗜卧。但须辨出脉细沉数、口中燥为热证;脉沉微细、口中和为寒证,以此明辨,万无差误矣。
程应旄曰:凡阴脉皆沉,异乎太阳之浮,不必言矣。阳明脉大,微者大之反;少阳脉弦,细者弦之反,沉兼微细,阴证定矣。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注】
少阴病,谓但欲寐也。脉沉者,谓脉不微细而沉也。今始得之,当不发热而反发热者,是为少阴之里寒,兼有太阳之表热也。故宜麻黄附子细辛汤,温中发汗,顾及其阳,则两感之寒邪,均得而解之矣。
【集注】
方有执曰:发热邪在表也,脉沉少阴位北而居里也,以其居里,邪在表而发热,故曰反也,以邪在表不在里,故用麻黄以发之;以其本阴而标寒,故用附子以温之。细辛辛温通于少阴,用之以佐主治者,以其专经而为向导也。
程知曰:三阴表法与三阳不同,三阴必以温经之药为表,而少阴尤为紧关,故用散邪温经之剂,俾外邪之深入者可出,而内阳亦不因之外越也。
程应旄曰:一起病便发热,兼以阴经无汗,世有计日按证者,类能用麻黄而忌在附子。不知脉沉者,由其人肾经素寒,里阳不能协应,故沉而不能浮也。沉属少阴,不可发汗,而始得病时即发热,则兼太阳,又不得不发汗。须以附子温经助阳,托住其里,使阳不至随汗而越,其麻黄始可合细辛用耳!
林澜曰:传邪与阴寒皆有沉脉,沉但可为病之在里,而未可专以沉为寒也。夫少阴证中,微细而沉,与细数而沉,其为寒热之殊,盖大有别矣。
麻黄附子细辛汤方
麻黄(去节)二两细辛二两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一枚
右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注】
此详上条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仍脉沉发热不解者,宜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其汗也。
盖谓二、三日不见吐利里寒之证,知邪已衰,然热仍在外,尚当汗之,但不可过耳,故不用细辛而用甘草,盖于温散之中有和意也。此二证,皆末曰无汗,非仲景略之也,以阴不得有汗,不须言也。
【集注】
张璐曰:少阴无发汗之法,汗之必至亡阳。惟此一证,其外有太阳发热无汗,其内不吐利躁烦呕渴,乃可温经散寒,取其微似之汗也。
程应旄曰:既云微发汗矣,仍用「以」字、「故」字推原之,足见郑重之意。按此二条,与太阳篇发热头痛脉沉用四逆者同一证。彼以不差,则期过三日,可知病已入里,虽尚冒太阳头痛,直以少阴法律之。此少阴病在初得二、三日,虽无头痛证,不容竟作少阴治之,故仍兼太阳之法以律之。一出一入,不啻爰书。假令前条得之二、三日,后二条过二、三日不差,则四逆之与麻黄,易地皆然矣。
汪琥曰:上条反发热脉沉,此亦反发热脉沉,但上言始得之为急,此言得之二、三日为缓。病势稍缓,治法亦缓。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
麻黄(去节)二两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一枚甘草(炙)二两
右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集解】
柯琴曰:彼太阳病而脉反沉,便用四逆以急救其里,是里寒阴盛也。此少阴脉而表反热,便于表剂中加附子以预固其阳,是表热阳衰也。夫以发热无汗,太阳之表脉沉,但欲寐,少阴之里,设用麻黄开腠理,细辛散浮热,而无附子以固元阳,则太阳之微阳外亡。惟附子与麻黄并用,则寒邪散而阳不亡,此里病及表,脉沉而当发汗者,与病在表,脉浮而发汗者,径庭也。若表微热,则受寒亦轻,故以甘草易细辛而微发其汗,甘以缓之,与辛以散之者,又少间矣。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
【注】
少阴病,脉微,虽有发热,亦为少阴里寒外热,非太阳发热者可比,故不可发汗,发汗则亡阳。然阳已虚,津液已涸,即见少阴口燥咽干可下之证,若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又恐亡阴也。
【集注】
方有执曰:微者,阳气不充,故曰无阳,无阳则化不行,故汗不可发也。尺以候阴,弱涩者,阴血不足也,故谓复不可下,其当亟行温补,又可知矣。
程应旄曰:少阴多自利证,人固无肯轻下者。但拈出「尺脉弱涩」字,则少阴之有大承气汤证,其尺脉必强而滑,已伏见于此处矣。
病人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注】
病人脉阴阳俱紧发热无汗者,太阳伤寒证也;发热汗出不止者,太阳亡阳证也。今脉紧无热而反汗出,此属少阴。然少阴证,法当咽痛而复吐利也。上条脉微无汗,不可发汗者,是以脉为主也;此条有汗脉紧,不可发汗者,是以证为主也。从脉从证,不可不察。
【集注】
程知曰:阴阳俱紧,伤寒之脉也,法当无汗,而反汗出,太阳之阳外亡也。若以少阴亡阳之证,而认为太阳中风之证,则误矣。少阴之寒上逼,则咽痛而吐,下逼则下利也。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注】
此承上条互发其义,以别阴阳寒热也。少阴病,脉沉微细,寒邪脉也;脉沉数细,热邪脉也。若脉紧汗出,是少阴寒虚证也;今脉紧无汗,乃少阴寒实证也。因循至七、八日之久,而自下利,若寒实解,则脉必紧去而暴微,其证必手足由冷而反温,是知邪随利去,为欲解也。故此时虽烦下利,乃阴退阳回,故知其必自愈也。
【集注】
方有执曰:紧,寒邪也。自下利脉暴微者,阴寒内泻也。故谓手足为反温,言阳回也。阳回则阴退,故谓紧反去,为欲解也。夫寒邪在阴而脉紧,得自利脉暴微,手足温,紧去为欲解者,犹之邪在阳脉数而热,得汗出脉和身凉数去,为欲愈之意,同阴阳胜复之机也。
程应旄曰:脉于利后顿变紧而为微,手足于利后变不温而为温,则微非诸微亡阳之微,乃紧去人安之微。盖以从前之寒,已从下利而去,故阳气得回而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
【注】
背恶寒为阴阳俱有之证,如阳明病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者,乃白虎加人参汤证也。今少阴病但欲寐,得之二、三日,口中不燥而和,其背恶寒者,乃少阴阳虚之背恶寒,非阳明热蒸之背恶寒也。故当灸之,更主以附子汤,以助阳消阴也。口燥、口和,诚二者之确征矣。
【集注】
程知曰:言初得之证,口中和,不渴、不燥,全无里热也。『内经』曰:背为阳,背恶寒则阳虚阴盛,寒深可知。若风寒在表而恶寒,则一身尽寒矣。灸之以助阳消阴,与附子汤以温经散寒。论中云: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者,白虎汤加人参主之。彼是阳热乘阴虚而内陷之恶寒,与此之阴寒盛者不同。阳入阴者,则口燥心烦,阴寒盛者,则不能销铄津液,故口中和。
张璐曰:太阳表气大虚,邪气得入犯少阴,故得之一、二日,尚背恶寒不发热,此阴阳两亏,较之两感,更自不同。两感表里皆属热邪,犹堪发表攻里,此则内外皆属虚寒,无邪热可以攻击。惟当温经补阳,以温补其不足,更灸关元以辅助之。虽其证似缓于发热脉沉,而危殆尤甚焉。
汪琥曰:此条论仲景不言当灸何穴。常器之云:当灸鬲俞、关元穴,背俞第三行。郭壅云:此有错字,当是灸鬲俞、关元穴也。鬲俞是背俞第二行穴。按鬲俞实系背俞部第二行穴,然常器之所云第三行穴者,当是鬲关,非鬲俞也。『图经』云:鬲关二穴在第七椎下,两旁相去各三寸陷中,正坐取之,足太阳气脉所发,专治背恶寒,脊强,俯仰难,可灸五壮。盖少阴中寒,必由太阳而入,故宜灸其穴。又关元一穴在腹部中行脐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可灸百壮。常器之所谓灸鬲关者,是温其表以散
外邪;灸关元者,是温其里以助其元气也。
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
【注】
此承上条详举其证,互发其义,以出其治也。身体痛,表里俱有之证也,如太阳病脉浮发热,恶寒身痛,手足热,骨节痛,是为表寒,当主麻黄汤,发表以散其寒。今少阴病,脉沉无热,恶寒身痛,手足寒,骨节痛,乃是里寒,故主附子汤,温里以散寒也。
【集注】
方有执曰:少阴肾也,肾主骨,寒淫则痛。
程应旄曰: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太阳伤寒同有此证也。以脉沉辨之,沉属阴寒重着所致,里阴有余,表阳不足,故以附子汤主之。
附子汤方
附子(去皮,生破八片)二枚茯苓三两人参二两白术四两芍药三两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
少阴为寒水之藏,故寒伤之重者、多入少阴,所以少阴一经,最多死证。方中君以附子二枚者,取其力之锐,且以重其任也;生用者,一以壮少火之阳,一以散中外之寒,则身痛自止,恶寒自除,手足自温矣。以人参为臣者,所以固生气之原,令五藏六府有本,十二经脉有根,脉自不沉,骨节可和矣。更佐白术以培土,芍药以平木,茯苓以伐水,水伐火自旺,旺则阴翳消,木平土益安,安则水有制,制则生化,此诚万全之术也。其有畏而不敢用,以致因循有误者,不诚可惜哉!
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注】
少阴病,但欲寐,脉沉者,若无发热、口燥之证,则寒邪已入其藏,不须迟疑,急温之以四逆汤,消阴助阳可也。
【集注】
吴人驹曰:脉沉须别虚实,及得病新久,若得之多日及沉而实者,须从别论。
四逆汤方
甘草(炙)二两干姜一两半附子(生用,去皮,破八片)一枚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强人可大附子一枚,干姜三两。
【方解】
方名四逆者,主治少阴中外皆寒,四肢厥逆也。君以甘草之甘温,温养阳气;臣以姜附之辛温,助阳胜寒;甘草得姜附,鼓肾阳温中寒,有水中暖土之功;姜、附得甘草,通关节走四肢,有逐阴回阳之力,肾阳鼓,寒阴消,则阳气外达而脉自升,手足自温矣。
【集解】
汪琥曰:少阴病,本脉微细,但欲寐。今轻取之,微脉不见,重取之,细脉几亡,伏匿而至于沉,此寒邪深入于里,殆将入藏,温之不容以不急也。稍迟则恶寒身蜷,吐利烦躁,不得卧寐,手足逆冷,脉不至,诸死证立至矣,四逆汤之用可稍缓乎?
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
【注】
少阴病但欲寐,脉微细,已属阳为阴困矣。更加以下利,恐阴降极、阳下脱也。故君以葱白,大通其阳而上升;佐以姜、附,急胜其阴而缓降,则未脱之阳可复矣。
【集注】
方有执曰:少阴病而加下利者,不独在经,而亦在藏寒甚而阴盛也。治之以干姜、附子者,胜其阴则寒自散也。用葱白而曰白通者,通其阳则阴自消也。
程知曰:此言下利宜通其阳也。少阴病,谓有脉微细、欲寐证也。少阴下利,阴盛之极,恐致格阳,故用姜、附以消阴,葱白以升阳。通云者,一以温之,而令阳气得入;一以发之,而令阴气易散也。
汪琥曰:肾虚无火不能主水,故下利用白通汤者,温里以散寒也。
白通汤方
葱白四茎干姜一两附子(生,去皮,破八片)一枚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集解】
汪琥曰:此方与四逆汤相类,独去甘草,盖驱寒欲其速,辛烈之性取其骤发,直达下焦,故不欲甘以缓之也。而犹重在葱白,少阴之阴,天之寒气亦为阴,两阴相合而偏于下利,则与阳气隔绝不通,姜、附之力,虽能益阳,不能使真阳之气必入于阴中,惟葱白味辛,能通阳气,令阴得阳而利,庶可愈矣。盖大辛、大热之药,不过借以益人阳气,非有以通之,令真阳和会,而何以有济也耶?
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注】
此承上条详申其脉,以明病进之义也。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下利当止。今利不止,而转见厥逆无脉,更增干呕而烦者,此阴寒盛极,格阳欲脱之候也。若专以热药治寒,寒既甚,必反格拒而不入,故于前方中加人尿、猪胆之阴,以引阳药入阴。经曰:逆者从之,此之谓也。无脉者,言诊之而欲绝也。服汤后,更诊其脉,若暴出者,如烛烬焰高,故主死。若其脉徐徐微续而出,则是真阳渐回,故可生也。故上条所以才见下利,即用白通以治于未形,诚善法也。
【集注】
程知曰:此言阴盛格阳,用胆汁通阴法也。以白通与之,宜乎阳可救。今乃利不止,反至厥逆无脉,则阴邪愈无忌矣。干呕而烦,则阳药在膈而不入阴矣。此非药不胜病,乃无向导之力也。加人尿、猪胆之阴寒,则可引姜、附之温,入格拒之寒而调其逆。此『内经』从治之法也。
程应旄曰:脉暴出者死,无根之阳骤迸诸外也。微续者生,阳气渐交,阴肯纳也。
白通加猪胆汁汤方
葱白四茎干姜一两附子(生,去皮,破八片)一枚人尿五合猪胆汁一合
以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胆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温再服。若无胆,亦可用。
【方解】
是方即前白通汤加人尿猪胆汁也。加尿、胆者,从其类也。下咽之后,冷体既消,热性便发,情且不违而致大益,则二气之格拒可调,上下之阴阳可通矣。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注】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中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此属少阴传邪,寒热俱有之证也。若是少阴热而燥干,引水之渴,小便必色赤,乃少阴燥不能生津,下焦有热也。今为少阴虚,而引水自救之渴,故小便则色白,是少阴虚冷,不能化液,下焦有寒也。于此可知少阴病形悉具,而渴者有寒热二端之别也。
【集注】
成无己曰:欲吐不吐,心烦者,表邪传里也。若腹满痛,则属太阴,此但欲寐,则知属少阴。五、六日邪传少阴之时,若自利不渴,寒在中焦,属太阴也;此自利而渴,为寒在下焦,属少阴也。肾虚水燥,故渴欲引水自救。下焦虚寒,故小便色白。下利而渴,小便色白,非里热可知矣。
方有执曰:此反复申明,晓人勿认烦渴均为热证,以致误之意。
程应旄曰:烦证不尽属少阴,故指出但欲寐来;渴证不尽属少阴,故指出小便白来。
结以下焦虚有寒,教人上病治在下也。盖上虚而无阴以济,总由下虚而无阳以温也。
二「虚」字皆由「寒」字得来。又曰:吐利而渴,与猪苓汤证同,其别在但欲寐。且猪苓证,小便必不利而色赤饮水,与白头翁证同,彼曰:以有热故也,小便亦必不白。
林澜曰:欲吐不吐,心烦,阳虚格越于上。但欲寐,自利,小便白,里之真寒已深。
要如此渴,与口燥舌干之渴不同。若兼腹满便闭谵语诸证,自当作阳邪传里治之。既里虚自利小便白,其为虚寒明甚。特曰下焦者,足见阴既盛于下,阳必格于上,岂可以烦渴而误攻其热哉!
汪琥曰:以全文观之大似热证,惟小便色白,知为真寒之证。此但欲寐与热邪不同,其寐必不昏浊,其呼吸必促而细。曰属少阴者,以别其非阳邪之渴,乃内无津液引水自救之渴,试以冷水饮之,必不多也。细察其小便,若色白者,此少阴虚寒之证悉具也,非热邪可知矣。
沈明宗曰:此少阴虚寒,似乎热证之辨也。世但知四肢厥逆为虚寒证,讵知小便色白,乃为的验乎?
吴人驹曰:阳明之欲吐则不得寐,在少阴则但欲寐,引此以为盛虚之别。
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宜四逆汤。
【按】
温温,当是「嗢嗢」。嗢嗢者,乃吐饮之状也。
【注】
此承上条欲吐不吐详别脉证,以明其治也。饮食入口即吐,且心中嗢嗢欲吐复不能吐,恶心不已,非少阴寒虚吐也,乃胸中寒实吐也。故始得之脉弦迟。弦者饮也,迟者寒也。而手足寒者,乃胸中阳气,为寒饮所阻,不能通于四肢也。寒实在胸,当因而越之,故不可下也。若膈上有寒饮,但干呕有声而无物出,此为少阴寒虚之饮,非胸中寒实之饮也,故不可吐,惟急温之,宜四逆汤或理中汤加丁香、吴茱萸亦可也。
【集注】
程知曰:此言少阴饮吐,为肾邪上逆,当温不当吐也。欲吐不吐,阴邪上逆之证也。
若始得病时,邪未深入,其手足但寒而不厥,脉但弦迟而不沉细,则为邪实胸中,寒尚在表,属于阳分,当吐而不当下。吐者有物,呕则无物,两者须辨。若膈上有寒饮,但见干呕而不能吐出,则是阴寒上逆,当温而不当吐也。曰急温者,明不温则见厥逆无脉诸变证也。
程应旄曰:寒在胸中,法不可下,而属实邪,但从吐法一吐,而阳气得通,吐法便是温法。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虚寒从下而上,阻留其饮于胸中,究非胸中之病也,直从四逆汤,急温其下可矣。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燥不得卧寐者,死。
【注】
此发明上条,互详脉证,失于急温致变之义也。脉微细沉但欲卧,少阴寒也。当无汗,今反汗出不烦,乃少阴亡阳也。且自欲吐,阴寒之邪上逆,正当急温,失此不治,因循至五、六日,加之自利,复烦燥不得卧寐者,此少阴肾中真阳扰乱,外越欲绝之死证。此时即温之,亦无及矣。
【集注】
方有执曰:脉微沉细,但欲卧,少阴本病也。汗出而不作烦热,无阳也。欲吐,经中之邪不退也。自利,藏病进也。更复烦躁不得卧寐者,阳欲绝而扰乱不宁也。
程应旄曰:今时论治者,不至于恶寒蜷卧,四肢逆冷等证叠见,则不敢温,不知证已到此,温之何及?况诸证有至死不一见者,则盍于本论中之要旨,一一申详之:少阴病,脉必沉而微细,论中首揭此,盖已示人以可温之脉矣。少阴病但欲卧,论中又已示人以可温之证矣。汗出在阳经不可温,在少阴宜急温,论中又切示人以亡阳之故矣。况复有不烦自欲吐,阴邪上逆之证乎?则真武、四逆,诚不啻三年之艾矣。乃不知预为绸缪,延缓至五、六日,前欲吐,今且利矣;前不烦,今烦且躁矣;前欲卧,今不得卧矣,阳虚扰乱,阴盛转加,焉有不死者乎?
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便不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
【注】
论中心下有水气,发热有汗,烦渴引饮,小便不利者,属太阳中风,五苓散证也。发热无汗,干呕不渴,小便不利者,属太阳伤寒,小青龙汤证也。今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下利,阴寒深矣,设小便利,是纯寒而无水,乃附子汤证也。
今小便不利,或咳或呕,此为阴寒兼有水气之证:故水寒之气,外攻于表,则四肢沉重疼痛;内盛于里,则腹痛自利也;水气停于上焦胸肺,则咳喘而不能卧;停于中焦胃府,则呕而或下利;停于下焦膀胱,则小便不利,而或少腹满。种种诸证,总不外乎阴寒之水,而不用五苓者,以非表热之饮也;不用小青龙者,以非表寒之饮也。故惟主以真武汤,温寒以制水也。
【集注】
喻昌曰:太阳篇中,厥逆筋惕肉而亡阳,用真武矣。兹少阴之水湿上逆,仍用真武以镇摄之,可见太阳膀胱与少阴肾,一藏一府,同为寒水。府邪为阳邪,藉用麻桂为青龙;藏邪为阴邪,藉用附子为真武。
真武汤方
茯苓三两芍药三两生姜(切)三两白术二两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一枚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细辛、干姜各一两。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二两。若呕者,去附子加生姜,足前成半斤。
【方解】
小青龙汤,治表不解,有水气,中外皆寒实之病也;真武汤,治表已解,有水气,中外皆寒虚之病也。真武者,北方司水之神也,以之名汤者,赖以镇水之义也。夫人一身制水者,脾也;主水者,肾也;肾为胃关,聚水而从其类者,倘肾中无阳,则脾之枢机虽运,而肾之关门不开,水虽欲行,孰为之主,故水无主制,泛溢妄行而有是证也。用附子之辛热,壮肾之元阳,而水有所主矣;白术之苦燥,创建中土,而水有所制矣。生姜之辛散,佐附子以补阳,温中有散水之意,茯苓之淡渗,佐白术以健土,制水之中有利水之道焉。而尤妙在芍药之酸敛,加于制水、主水药中,一以泻水,使子盗母虚,得免妄行之患;一以敛阳,使归根于阴,更无飞越之虞。孰谓寒阴之品,无益于阳乎?而昧者不知承制之理,论中误服青龙发汗亡阳,用此汤者,亦此义也。
然下利减芍药者,以其阳不外散也;加干姜者,以其温中胜寒也。水寒伤肺则咳,加细辛、干姜者,散水寒也。加五味子者,收肺气也。小便利者,去茯苓;去其虽寒而水不能停也。呕者,去附子倍生姜,以其病非下焦,水停于胃也。所以不须温肾以行水,只当温胃以散水。佐生姜者,功能止呕也。
【集解】
程知曰:白通、通脉、真武皆为少阴下利而设。白通四证,附子皆生用,惟真武一证熟用者,盖附子生用则温经散寒,炮熟则温中去饮。白通诸汤以通阳为重,真武汤以益阳为先,故用药有轻重之殊。干姜能佐生附以温经,生姜能资熟附以散饮也。
张璐曰:按真武汤方本治少阴病,水饮内结,所以首推术、附兼茯苓、生姜之运脾渗水为务,此人所易明也。至用芍药之微旨,非仲景不能,盖此证虽曰少阴本病,而实缘水饮内蓄,所以腹痛自利,四肢疼重,而小便反不利也。若极虚极寒,则小便必清白无禁矣,安有反不利之理哉!此证不但真阳不足,真阴亦必素亏,或阴中伏有阳邪所致,若不用芍药固护其阴,岂能胜附子之雄烈乎?
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注】
身体为表,藏府为里,此以内外分表里也。皮肤为表,骨髓为里;六府为表,五藏为里,此以身体之浅深,藏府之阴阳分表里也。病人,已病之人也:身大热,谓通身内外皆热,三阳证也。反欲得近衣者,乃是假热,虽在皮肤之浅,而真寒实在骨髓之深,阴极似阳证也。身大寒,谓通身内外皆寒,三阴证也。反不欲近衣者,乃是假寒,虽在皮肤之浅,而真热实在骨髓之深,阳极似阴证也。
【按】
此以人之苦欲,测其寒热真假,而定阴阳之证也。当与少阴、厥阴病论中表热里寒、里热表寒、脉滑而厥、恶寒不欲近衣、口燥咽干等条参看。
【集注】
成无己曰:皮肤言浅,骨髓言深;皮肤言外,骨髓言内,身热欲近衣,表热里寒也;身寒不欲近衣,表寒里热也。大抵表热里寒,脉必沉迟;里热表寒,脉必滑数,须当辨之。
郑重光曰:皮肤者,骨髓之外,浮浅之分也;骨髓者,皮肤之内,沉深之分也。欲得近衣,借外以御内,此真寒也;体有着而成忤,不在衣之厚薄,此假寒也。不察人之苦欲,何以测其真寒、真热而定标本乎?
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注】
少阴肾也,肾象乎坎。一阳陷于二阴之中,二阴若盛,则一阳必衰,阴邪始得内侵,孤阳因之而外越也。下利清谷,手足厥冷,脉微欲绝,里阴盛极也。身反不恶寒,面色反赤,其外反热,格阳于外也。故虽有腹痛、干呕、咽痛等证,亦当仿白通汤之法,加葱于四逆汤中,以消其阴,而复其阳可也。
【集注】
程应旄曰:热因寒格,无论腹痛、干呕、咽痛,皆下利中格阳之证,即使利止,而脉仍前,欲绝不出,亦不得谓里寒已退,辄妄治其外热也。须循四逆汤例,消阴翳于下部,但加葱白,宣阳气于下焦,使阳气通而脉亦出,始为真愈。
林澜曰:格,拒格也。亦曰:隔阳,阴阳隔离也。又曰:戴阳,浮于上如戴也。夫真寒入里,阴气未有不盛者,然其剧,不过阳愈微阴愈盛耳!
通脉四逆汤方
甘草(炙)二两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附子(生用,去皮,破八片)大者一枚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
面色赤者,加葱九茎,腹中痛者,去葱加芍药二两。呕者,加生姜二两。咽痛者,去芍药加桔梗一两。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参二两。病皆与方相应者,乃服之。
【方解】
论中扶阳抑阴之剂,中寒阳微不能外达,主以四逆;中外俱寒,阳气虚甚,主以附子;阴盛于下,格阳于上,主以白通;阴盛于内,格阳于外,主以通脉。是则可知四逆运行阳气者也,附子温补阳气者也,白通宣通上下之阳者也,通脉通达内外之阳者也。今脉微欲绝;里寒外热,是肾中阴盛,格阳于外,故主之也。倍干姜,加甘草佐附子,易名通脉四逆汤者,以其能大壮元阳,主持中外,共招外热返之于内。盖此时生气已离,亡在俄顷,若以柔缓之甘草为君,何能疾呼外阳,故易以干姜,然必加甘草与干姜等份者,恐涣漫之余,姜、附之猛,不能安养元气,所谓有制之师也。若面赤者,加葱以通格上之阳。腹痛者,加芍药以和在里之阴。呕逆者,加生姜以止呕。咽痛者,加桔梗以利咽。利止脉不出气少者,俱倍人参。以生元气而复脉也。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注】
少阴吐利,法当逆冷,今不逆冷反发热者,是阳未衰,故曰不死。若脉不至,虽有外热,恐是假热,须防阳脱,宜急灸少阴,速通其阳,则脉可复也。
【集注】
程知曰:前条通脉四逆汤是里寒外热,手足逆冷,而脉不至者也。此条用灸法是里寒外热,手足不逆冷,而脉不至者也。少阴动脉,在足内踝。
喻昌曰:前条背恶寒之证,灸后用附子汤,阴寒内凝,非一灸所能胜也。此条手足反热,祗是阴内阳外,故但灸本经,引之内入,不必更用温药也。
汪琥曰:经云,肾之原出于太溪,灸少阴七壮,当灸太溪。二穴在内踝后跟骨动脉陷中。
少阴病,吐利,手足逆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
【注】
名曰少阴病,主厥阴药者,以少阴、厥阴多合病,证同情异,而治别也。少阴有吐利,厥阴亦有吐利;少阴有厥逆,厥阴亦有厥逆,少阴有烦躁,厥阴亦有烦躁,此合病而证同者也。少阴之厥有微甚,厥阴之厥有寒热;少阴之烦躁则多躁,厥阴之烦躁则多烦。盖少阴之病,多阴盛格阳,故主以四逆之姜、附,逐阴以回阳也;厥阴之病,多阴盛郁阳,故主以吴茱萸之辛烈,迅散以通阳也,此情异而治别者也。今吐而不吐蛔,手足厥冷,故以少阴病名之也。盖厥冷不过肘膝,多烦而躁欲死,故属厥阴病主治也。所以不用四逆汤,而用吴茱萸汤也。
【集注】
程知曰:吐利,阴邪在里,上干脾胃也;厥冷,阳不温于四肢也;烦而躁,则阴盛之极,至于阳气暴露扰乱不宁也,证至此,几濒危矣。非茱萸之辛温,无以降阴气之上逆;非人参姜枣之甘温,无以培中土而制肾邪也。躁烦与烦躁亦有别,躁者阴躁,烦者阳烦。躁烦者,言自躁而烦,是阴邪已外逼也;烦躁者,言自烦而躁,是阳气犹内争也。其轻重浅深之别;学者宜详审之。
程应旄曰:温法原为阴寒而设,故真寒类多假热,凡阴盛格阳,阴证似阳等,皆少阴蛊惑人耳目处,须从假处勘出真来,方不为之牵制。如吐利而见厥冷,是胃阳衰而肾阴并入也。谁不知为寒者,顾反见烦躁欲死之证以诳之,是皆阳被阴拒而置身无地,故有此像。吴茱萸汤挟木力以益火势,则土得温而水寒却矣。
吴茱萸汤方
吴茱萸一升人参三两生姜一两大枣十二枚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温服七合,日三服。
【集解】
罗天益曰:仲景之法,于少阴则重固元阳,于厥阴则重固生气。厥阴肝木虽为两阴交尽,而一阳之真气,实起其中,此之生气一虚,则三阴浊气直逼中上,不惟本经诸证悉具,将阳明之健运失职,以致少阴之真阳浮露,而吐利厥逆,烦躁欲死,食谷欲呕,种种丛生矣。吴茱萸得东方震气,辛苦大热,能达木郁,直入厥阴,降其阴盛之浊气,用以为君;人参秉中和正气,甘温大补,能接天真,挽回性命,升其垂绝之生气,用以为臣;佐姜、枣和胃而行四末。斯则震神合德,木土不害,一阳之妙用成,而三阴之间无非生生之气矣。诸证有不退者乎?
方有执曰:吐则伤阳,利则损阴。厥冷者阴损而逆也,烦躁者阳伤而乱也。茱萸辛温,散寒暖胃而止呕;人参甘温,益阳固本而补中;大枣助胃益脾;生姜呕家圣药。故四物者,为温中降逆之所须也。
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
【注】
此承上条互明其义,以别可治不可治也。此条吐利烦躁厥逆,皆与上条同,一用吴茱萸汤治之,一曰死不治者,何也?盖以少阴烦躁,多躁少烦,躁者阴也;厥阴烦躁,多烦少躁,烦者阳也。厥阴手足厥冷,不过肘膝,微阳未绝,故可治也;少阴四肢逆冷,不能回温,独阴不化,故曰死也。
【集注】
程应旄曰:由吐利而躁烦,阴阳离脱而扰乱可知。加之四逆,其阳绝矣,不死何待?
使早知温中,宁有此乎?
张璐曰:此条与上条不殊,何彼可治,而此不可治耶?必是已用温中不愈,转加躁烦,故主死耳。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厥冷者,不治。
【注】
此互详上条手足逆冷不治之义也。恶寒身蜷而卧,虽系少阴证,而不至于死。若下利不止,手足逆冷不回,是有阴无阳,即不吐利躁烦,亦不可治也。
【集注】
喻昌曰:阴盛无阳,即用四逆等法,回阳气于无何有之乡,其不能回者多矣,故曰不治。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注】
此总承上三条,以明不治之死证也。四逆,谓四肢逆冷,过肘膝而不回也。表阳虚,故恶寒也。阴主屈,故蜷卧不伸也。脉不至,则生气已绝,若有烦无躁,是尚有可回之阳,今不烦而躁,则是有阴无阳,故曰死也。
【集注】
程应旄曰:诸阴邪具见,而脉又不至,阳先绝矣。不烦而躁,孤阴无附,将自尽也。
经曰:阴气者,静则神藏,躁则消亡。盖躁则阴藏之神外亡也,亡则死矣。使早知复脉以通阳,宁有此乎?
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
【注】
脉微,阳虚也。涩,血少也。必数更衣者,下利勤也。反少者,欲下而反少也。即今之阳虚血少,里急后重,下利病也。呕而汗出者,阴盛于内,上逆而作呕也。阳虚失护,故汗出也,当温其上,宜灸之。
【集注】
程应旄曰:少阴病下利,阳微可知,乃其脉微而且涩,则不但阳微而阴且竭矣。阳微故阴邪逆上而呕,阴竭故汗出而勤,努责一法之中,既欲助阳兼欲护阴,则四逆、附子辈,俱难用矣。惟灸顶上百会穴以温之,既可代姜、附辈之助阳而行上,更可避姜、附辈之辛窜而燥下,故下利可止,究于阴血无伤。可见病在少阴,不可以难用温者,遂弃夫温也。
汪琥曰:按此条论仲景不言当灸何穴。脉经云:灸厥阴俞。常器之曰:灸太冲。皆误。郭壅曰:灸太溪虽系少阴经穴,亦误。仲景曰:宜温其上。方有执曰:上,谓顶,百会穴是也。『图经』云:一名三阳五会,在前顶后一寸五分,顶中央,原治小儿脱肛久不差,可灸七壮。此条亦灸之者,升举其阳以调夫阴也。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注】
少阴病利止,若胃和能食,神清气爽,是为欲愈也。今利止头眩,时时昏冒不省,是气脱神去,故下利虽止,仍主死也。
【集注】
方有执曰:头眩,俗谓昏晕也。诸阳在头,下利止而头眩者,阳无根据附,浮越于外,神气散乱,故时时自冒也,死可知矣。
张锡驹曰:此条死证,全在头眩、自冒上看出,若利止而头不眩不冒,此中已和矣,安能死乎?
张璐曰:人身阴阳相为根据附着也。阴亡于下,则诸阳之上聚于头者,纷然而动,所以头眩时时自冒,阳脱于上而主死也。可见阳回利止则生,阴尽利止则死矣。
汪琥曰:下利止,则病当愈,今者反为死候,非阳回而利止,乃阳脱而利尽也。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注】
少阴病但欲寐,息平气和顺也。今息高气促,逆也。凡病卧而息高气促者,多死。
【集注】
喻昌曰:「六、七日」字,辨证最细。盖经传少阴而息高,与二、三日太阳作喘之表证迥殊也。
程知曰:肾为生气之源,息高则气散走于胸中,不能复归于气海,故主死也。
程应旄曰:夫肺主气,而肾为生气之源,盖呼吸之门也,关系人之死生者最巨。息高者生气已绝于下,而不复纳,故游息仅呼于上,而无所吸也。死难成于六、七日之后,而机自兆于六、七日之前。既值少阴受病,何不豫为固护,预为堤防,致令真阳涣散而无可复返乎?凡条中首既谆谆禁汗,继即急急重温,无非见及此耳!
魏荔彤曰:七日之久,息高气逆者,与时时自冒,同一上脱也。一眩冒而阳升不返,一息高而气根已铲,同一理而分见其证者也,故仲景俱以死期之。
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注】
少阴病但欲寐,若脉细沉微,是邪从寒化也。今脉细沉数,乃邪从热化也,即有发热,亦是将转属阳明,非若前所言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不数,宜麻黄附子细辛汤发汗者可比也。故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集注】
程知曰:言热邪在里,有发汗之禁也。少阴之脉微细,其常也。乃沉而加之以数,正为热邪在里之征。发汗则动经而增燥热,有夺血之变矣。
郑重光曰:脉细沉而数,里有伏阳矣,故曰病为在里。乃热邪传里之证,断不可发汗,发汗则动经气,而有亡血之变。少阴发热脉沉,是病为在表,以无里证,故可发汗。若脉浮而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是迟为无阳,病为在里,又不得以浮为在表而发汗也。要知阴中有阳沉亦可汗,阳中有阴浮亦当温。此条脉细沉数,数则为热,沉为在里,此阳邪入里,故以发汗而示戒也。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
【注】
此条申明强发少阴热邪之汗,则有动血之变也。少阴病脉细沉数,加之以厥,亦为热厥。阴本无汗,即使无汗,亦不宜发汗。若发其汗,是为强发少阴热邪之汗也。不当发而强发之,益助少阴之热,炎炎沸腾,必动其本经之血,或从口鼻,或从目出,是名下厥上竭。下厥者,少阴热厥于下也;上竭者,少阴血竭于上也,故为难治。
【集注】
张璐曰:强责少阴汗,而动其血,势必逆行而上出阳窍,以发汗皆阳药故也。
程应旄曰:五液皆主于肾,强发少阴之汗,周身之气皆逆,血随奔气之促逼而见,故不知从何道而出也。
沈明宗曰:少阴病但厥无汗,其病在里,当以四逆散,和阴散邪,其病自退,而厥自愈矣。岂可强发其汗耶!
魏荔彤曰:厥而有汗,乃内寒迫阳外亡之像,故为寒化。阴邪无汗而厥,则热邪伏于里而不外越,邪热内耗也,斯可议为热化阳邪无疑矣。
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注】
少阴属肾,主水者也。少阴受邪,不能主水,上攻则咳,下攻则利。邪从寒化,真武汤证也;邪从热化,猪苓汤证也。今被火气劫汗,则从热化而转属于胃,故发谵语;津液内竭,故小便难,是皆由强发少阴之汗故也。欲救其阴,白虎、猪苓二汤,择而用之可耳!
【集注】
方有执曰:强责,谓过求也。小便与汗,皆血液也。少阴少血,劫汗夺血,则小便为之涸竭,故难也。
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
【注】
凡少阴下利清谷,咳呕不渴,属寒饮也。今少阴病六、七日,下利粘秽,咳而呕,渴烦不得眠,是少阴热饮为病也。饮热相抟,上攻则咳,中攻则呕,下攻则利;热耗津液,故渴;热扰于心,故烦不得眠。宜猪苓汤利水滋燥,饮热之证,皆可愈矣。
【集注】
赵嗣真曰:少阴咳而下利,呕渴心烦不眠,及厥阴下利欲饮水者,是皆传邪之热,脉必沉细数,故以黄连滑石等清利之。其少阴自利而渴,欲吐不吐,心中烦但欲寐,小便色白者,是本经阴邪之寒也,脉必沉微,故以附子、干姜温之。
汪琥曰:下利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焉知非少阳、阳明之病?然少阳、阳明若见此证,为里实,脉必弦大而长,此病脉必微细,故知其为少阴之病无疑也。
林澜曰:下利则邪并于下矣,其呕而且咳何也?盖至六、七日渴而心烦不眠,则传邪之上客者又盛,渴则必恣饮,多饮必停水,是邪热既不能解,而水蓄之证复作也。热邪传陷之下利,非阴寒吐利并作之可比。呕而渴者,盖先呕后渴,为邪欲解,先渴后呕,多为水停,况又有水寒射肺为咳之可兼察乎?以是知必有挟饮于内耳。
沈明宗曰:黄连阿胶汤之心烦不得眠,较此条颇同而治异,何也?盖此条乃少阴风热,转入阳明而致下利,故以猪苓汤驱导水邪,还从膀胱而去,急救胃中津液为主;彼条之心烦不得眠而无下利,乃肾水枯少,故用黄连阿胶汤滋阴清火,急救肾阴为主也。
魏荔彤曰:咳而咽不痛,渴而口不渴,则知邪虽为传经而入之热,惟其有水饮相混,故热势不能甚肆。其猛烈虽上冲为咳呕,而不致咽痛,隔阻正律为口渴,而不致干燥,兼以心烦不得眠,于少阴但欲寐,阴证中见阳证,岂非传经之热兼水湿者乎?其所以不发黄者,以少阴病原有下利,湿不能留,热不能蓄故也。由此观之,热邪兼水饮昭然矣。
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注】
凡少阴四逆,虽属阴盛不能外温,然亦有阳为阴郁,不得宣达而令四肢逆冷者,故有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泄利下重诸证也。今但四逆而无诸寒热证,是既无可温之寒,又无可下之热,惟宜疏畅其阳,故用四逆散主之。
【集注】
李中梓曰:按少阴用药,有阴阳之分,如阴寒而四逆者,非姜附不能疗此证,虽云四逆必不甚冷,或指头微温,或脉不沉微,乃阴中涵阳之证。惟气不宣通是以逆冷,故以柴胡凉表,芍药清中,此本肝胆之剂,而少阴用之者,为水木同源也。以枳实利七冲之门,以甘草和三焦之气,气机宣通,而四逆可痊矣。
程知曰:盖伤寒以阳为主,四逆有阴进之象,下之则阳益亏陷而不出。故经谓诸热邪传经至于手足逆冷最难辨认,谓为寒深于里,则无脉微欲绝之象;谓为热深于里,则无烦渴之证。盖只是热邪入结于里,而阳气不得顺行于四肢也。此证当用和解,不当用寒下,故经中用剂之轻少者,无如此方,则其轻缓解散之义可见矣。
程应旄曰:初得之四逆,固非热证,亦非深寒,咳悸而或小便不利,既似乎水蓄,腹痛泄利,又似乎寒凝,其中更兼下重一证,得毌气滞在趺阳,而经络失宣通也耶!
汪琥曰:四逆散,乃阳邪传变而入阴经,是解传经之邪,非治阴寒也。凡阳热之极,六脉细弱,语言轻微,神色懒静,手足清温,有似阴证,而大便结小便数,齿燥舌苔,其热已伏于内,必发热也。若用热药,则内热愈炽;用凉药,则热被寒束而不得散
。法惟宜和表解肌,疏通气血,而里热自除,此仲景四逆散所由设也。
四逆散方
甘草(炙)枳实(破,水渍,炙干)柴胡芍药
右四味,各十分,捣筛,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五分,并主下利。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折。
泻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纳汤中,煮取一升半,分温再服。
【方解】
方名四逆散,与四逆汤均治手足逆冷,但四逆汤治阴邪寒厥,此则治阳邪热厥。热厥者,三阳传厥阴合病也。太阳厥阴,麻黄升麻汤、甘草干姜汤证也;阳明厥阴,白虎汤、大承气汤证也。此则少阳厥阴,故君柴胡以疏肝之阳,臣芍药以泻肝之阴,佐甘草以缓肝之气,使枳实以破肝之逆,三物得柴胡,能外走少阳之阳,内走厥阴之阴,则肝胆疏泄之性遂,而厥可通也。或咳或下利者,邪饮上下为病,加五味子、干姜,温中以散饮也。或悸者,饮停侮心,加桂枝通阳以益心也。或小便不利者,饮蓄膀胱,加茯苓利水以导饮也。或腹中痛者,寒凝于里,加附子温中以定痛也。或泻利下重者,寒热郁结,加薤白开结以疏寒热也。
【集解】
方有执曰:人之四肢,温和为顺,故以不温和为逆,但不温和而未至于厥冷,则热犹未深入也,故用柴胡以解之,枳实以泻之,芍药以收之,甘草以和之也。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
【注】
少阴病,恶寒厥冷下利不止者,阴寒盛也。今下利能自止,手足能自温,虽见恶寒蜷卧,乃阴退阳回之兆,故曰可治。
【集注】
程应旄曰:少阴病,下利而利自止,则阴寒亦得下袪,而又不致于脱,虽有恶寒蜷卧不善之证,但使手足温者,阳气有挽回之机,故可温而救之也。
沈明宗曰:手足温者,乃真阳未离,急用白通四逆之类,温经散寒,则邪退而真阳复矣,故曰可治。
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注】
少阴病,恶寒而蜷,阴寒证也。若时自烦欲去衣被者,此阳回阴退之征,故曰可治。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
【注】
此承上条以出其治也。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谓或四、五日也。言以二、三日少阴之但欲寐,至四、五日反变为心中烦不得卧,且无下利清谷咳而呕之证,知非寒也,是以不用白通汤;非饮也,亦不用猪苓汤;乃热也,故主以黄连阿胶汤,使少阴不受燔灼,自可愈也。
【集注】
程知曰:二、三日邪在少阴,四、五日已转属阳明,故无呕利厥逆诸证。而心烦不得卧者,是阳明之热,内扰少阴,故不欲寐也,当以解热滋阴为主治也。
黄连阿胶汤方
黄连四两黄芩二两芍药二两鸡子黄二枚阿胶三两
右五味,以水六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内胶烊尽,小冷,纳鸡子黄,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服。
【集解】
柯琴曰:此少阴之泻心汤也,凡泻心必藉连、芩,而导引有阴阳之别。病在三阳,胃中不和,而心下痞者,虚则加参、甘补之,实则加大黄下之。病在少阴,而心中烦不得卧者,既不得用参甘以助阳,亦不得用大黄以伤胃也。故用芩、连以直折心火,用阿胶以补肾阴;鸡子黄佐芩、连,于泻心中补心血;芍药佐阿胶,于补阴中敛阴气。斯则心肾交合,水升火降,是以扶阴泻阳之方,而变为滋阴和阳之剂也。是则少阴之火,各归其部,心中之烦不得眠可除矣。经曰:阴平阳秘,精神乃治。斯方之谓欤!
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猪肤汤主之。
【注】
身温腹满下利,太阴证也;身寒欲寐下利,少阴证也。身热不眠咽痛,热邪也;身寒欲寐咽痛,寒邪也。今身寒欲寐,下利咽痛,与胸满心烦之证并见,是少阴热邪也。
少阴之脉,循喉咙,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是以少阴之热邪上逆,则所过之处无不病也。以猪肤汤主之,解少阴上焦之热,兼止下焦之利也。
【集注】
喻昌曰:下利咽痛,胸满心烦,此少阴热邪充斥上下中间,无所不到,寒下之药,不可用矣,故立猪肤汤一法也。盖阳微者,用附子温经;阴竭者,用猪肤润燥,温经润燥中,同具散邪之义也。
猪肤汤方
猪肤一斤
右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令相得,温分六服。
【方解】
猪肤者,乃革外之肤皮也。其体轻,其味咸,轻则能散,咸则入肾,故治少阴咽痛,是于解热中寓散之意也。
【集解】
成无己曰:猪,水畜也。其气先入肾,解少阴之客热。加蜜以润燥除烦,白粉以益气断利也。
少阴病二、三日,咽痛者,可与甘草汤,不差,与桔梗汤。
【注】
少阴病二、三日,咽痛无他证者,乃少阴经客热之微邪,可与甘草汤缓泻其少阴之热也。若不愈者,与桔梗汤,即甘草汤加桔梗以开郁热,不用苦寒者,恐其热郁于阴经也。
【集注】
喻昌曰:用甘草者,和缓其势;用桔梗者,开提其邪也。此在二、三日,他证未具,故可用之。若五、六日,则少阴之下利、呕逆诸证皆起,此法又未可用矣。
甘草汤方
甘草二两
右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温服七合,日二服。
桔梗汤方
桔梗一两甘草二两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温分再服。
少阴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汤主之。
【注】
少阴病,咽痛者,谓或左、或右,一处痛也。咽中痛者,谓咽中皆痛也,较之咽痛而有甚焉。甚则涎缠于咽中,故主以半夏散,散风邪以逐涎也。
【集注】
方有执曰:此以风邪热甚,痰上壅而痹痛者言也。故主之以桂枝怯风也,佐之以半夏消痰也,和之以甘草除热也,三物者,是又为咽痛之一治法也。
半夏散及汤方
半夏(洗)桂枝甘草(炙)各等分
右三味,各别捣筛已,合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煎七沸,内散两方寸匕,更煮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咽之。半夏有毒,似不当散
服。
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
【注】
少阴病,咽痛不愈,若剧者,咽中为痛所伤,渐乃生疮,不能言语,声音不出,所必然也。以苦酒汤主之,用半夏涤涎,蛋清敛疮,苦酒消肿。则咽清而声出也。
【集注】
程知曰:咽痛忌汗、忌寒下、故甘草、桔梗、苦酒三方,皆用和解之法。惟半夏散及汤,在前条为辛散温解之法也。
苦酒汤方
半夏(洗,破如枣核大)十四枚鸡子(去黄,内上苦酒,着鸡子谷中)一枚
右二味,内半夏,着苦酒中,以鸡子壳置刀环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差,更作三剂。
【集解】
李杲曰:大抵少阴多咽伤、咽痛之证,古方用醋煮鸡子,主咽喉失音,取其酸收,固所宜也。半夏辛燥,何为用之?盖少阴多寒证,取其辛能发散,一发一敛,遂有理咽之功也。
程知曰:按卵白象天,卵黄象地。前黄连阿胶汤用鸡子黄,义取入肾滋阴;此苦酒汤
用鸡子白,义取入肺润痰也。
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注】
邪传少阴,不从阴化而见寒证,亦不从阳化而见热证,是其人肾气素充,所以藏虽受邪,留连八、九日,仍复传府外散也。太阳主表,故一身手足尽热,若热还卫分,非汗不解;热还荣分,非衄不解。热甚于上,则头痛、目瞑、衄血;热甚于下,则腹痛,尿难、便血,理必然也。凡热少血多,瘀成血蓄;热多血少,热迫其血,血不得蓄。今为少阴邪热。复转膀胱而伤荣分,迫走下窍,故便血也。
【集注】
程知曰:前少阴病,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阳未全亏也。此八九日,一身及手足尽热,阴盛于里也。
张璐曰:少阴病难于得热,热则阴尽阳复;故少阴篇中谓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然病至八九日,阴邪内解之时,反一身手足尽热,少阴必无此证,当是藏邪转府,肾移热于膀胱,以膀胱主表,故一身及手足尽热也;膀胱之血为少阴之热所逼,其趋必出阴窍,以阴主降故也。
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注】
少阴病,二三日无阴邪之证,至四五日始腹痛小便不利,乃少阴阳邪攻里也。若腹痛口燥咽干而从燥化,则为可下之证矣;今腹痛小便不利是热瘀于里,水无出路,势必下迫大肠而作利也。倘利久热伤其荣,荣为火化,血腐为脓,则为可清之证也;今下利昼夜不止,而便脓血,则其热已随利减,而下焦滑脱可知矣,故以桃花汤主之,益中以固脱也。
【集注】
成无己曰:要略云,阳证内热,则溢出鲜血;阴证内寒,则下紫黑如豚肝也。
喻昌曰:治下必先固中,中气不下坠,则滑脱无源,而自止。注家见用干姜,谓是寒邪伤胃,不知热邪挟少阴之气填塞胃中,故少佐干姜之辛以散之也。
程知曰:此下利脓血之治法也。腹痛小便不利,少阴热邪也;而下利不止,便脓血,则证为伤血,且有中气下脱之虞矣,故用桃花汤固肠止利也。
魏荔彤曰:此证乃热在下焦,而熏蒸中焦,使气化因热郁而不行,大便因热盛而自利也。久而下利不止,将肠胃秽浊之物,如脓带血,尽随大便而下;热一日不消,利一日不止也。
沈明宗曰:此邪挟内湿凝滞血分,则便脓血也。
桃花汤方
赤石脂(一半全用,一半筛末)一斤干姜一两糯米一升
右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温服七合,内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
【方解】
少阴寒邪,多利清谷;少阴热邪,多便脓血;日久不止,关门不固,下焦滑脱矣。此方君以体膏性涩之石脂,养肠以固脱;佐以味甘多液之糯米,益气以滋中,则虽下利日久,中虚液枯,未有不愈者也。其妙尤在用干姜少许,其意不在温而在散火郁,借此以开脓血无由而化也。若一服愈,余勿服,以其粘涩之性甚也。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注】
少阴病诸下利,用温者,以其证属虚寒也。此少阴下利便脓血者,是热伤荣也,而不径用苦寒者,盖以日久热随血去,肾受其邪,关门不固也,故以桃花汤主之。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可刺。
【注】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用桃花汤不止者,热瘀于阴分也,则可刺本经之穴,以泄其热,热去则脓血自止矣。
【集注】
张璐曰:先下利日久,而后便脓血,则用桃花汤。若不先下利,而下利,便脓血,则可刺经穴。若刺经穴不愈,则当从事白头翁汤;设更咽干心烦不得眠,则又须黄连阿胶汤为合法也。
林澜曰:刺者泻其经气而宣通之也。下利便脓血,既主桃花汤矣,此复云可刺者,如痞证利不止,复利其小便,与五苓散,以救石脂禹余粮之穷;故此一刺,亦以辅桃花汤之所不逮也。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注】
邪至少阴二三日,即口燥咽干者,必其人胃火素盛,肾水素亏,当以大承气汤,急泻胃火以救肾水。若复迁延时日,肾水告竭,其阴必亡,虽下无及矣。
【集注】
成无己曰:与大承气汤急下之,以全肾何也?经云:三阴经受病已入于府者,可下而已。则是上条少阴病乃入府证也,少阴邪热已转属府胃,府实热消灼肾水,故口燥咽干,用大承气以泻府,而实热自除。且少阴之藏本肾属水,胃府属土,泻土所以救水也。
方有执曰:口燥咽干者,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邪热客于其经,而肾水为之枯竭也。然水干则土燥,土燥则水愈干,所以急于下也。
张璐曰:按少阴急下三证,一属传经热邪亢极,一属热邪转入胃府,一属温热发自少阴,皆刻不容缓之证。故当急救欲绝之肾水,与阳明急下三法,同源异派。
汪琥曰:少阴病得之二三日者,非才得病二三日,即口燥咽干;谓少阴口燥咽干之病,已得之二三日也。
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注】
少阴病自利清水,谓下利无糟粕也。色纯青,谓所下者皆污水也。下无糟粕,纯是污水,此属少阴实热;所以心下必痛,口燥咽干,其为少阴急下之证无疑矣,故当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集注】
程知曰:阳邪热结,口必干燥;设系阴邪,口中和而不燥矣。故宜急下之以救阴也。
沈明宗曰:邪传阳明,必俟大便坚而攻下者,乃未伤胃中津液之谓。此利清水,因少阴邪热炽盛,乘逼胃中津液,顷刻势已濒危,不得不以通;因通用急夺,而救胃肾将绝之阴也。
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注】
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盖因其人阳气素盛,胃有宿食故也。所以传邪已入少阴,复转属阳明,而成胃实,故宜大承气汤急下之也。
【集注】
张璐曰:少阴之证自利者最多,虚寒则下利清谷,虚热则下利脓血,故多用温补传经。阳邪内结,则自利纯青水;温热病,则自利烦渴;并宜下夺清热。此以六七日不大便而腹胀,可见邪热转归阳明,而为胃实之证,所以宜急下也。
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注】
少阴中风脉,若见阳浮阴弱,乃风邪传入少阴,则是其势方盛,未易言愈。今阳脉反微,阴脉反浮,阳微则外邪散而表气和,阴浮则里气胜而邪外出,故为欲愈也。
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注】
子丑寅阳生渐长之候也,病在少阴而解于阳生之际,所谓阳进则阴退,阴得阳而邪自解也。少阴所重在真阳,从可见矣。
音切蜷音拳
辨厥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厥阴者,阴尽阳生之藏,与少阳为表里者也。故其为病,阴阳错杂,寒热混淆,邪至其经,从化各异;若其人素偏于热,则邪从阳化,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蛔厥,口烂,咽痛,喉痹,痈脓,便血等阳证见矣;若其人素偏于寒,则邪从阴化,故手足厥冷,脉微欲绝,肤冷,藏厥,下利,除中等阴证见矣。所以少阳不解,传变厥阴而病危,厥阴病衰,转属少阳为欲愈,阴阳消长,大伏危机。兹以阴阳从化,厥热胜复之微旨,详发于篇中,俾临证者,诊治有要道焉。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注】
此条总言厥阴为病之大纲也。厥阴者,为阴尽阳生之藏,邪至其经,从阴化寒,从阳化热,故其为病,阴阳错杂,寒热混淆也。消渴者,饮水多而小便少,乃厥阴热化而耗水也。厥阴之脉,起足大指,循股内入阴中,环阴器抵少腹,贯心膈。其注肺热邪,循经上逆膈中,故气上撞心,心中疼热也。饥而不欲食者,非不食也,因食则动蛔而吐,故虽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也。夫消渴多饮,饥不能食,则胃中所有者,但水与热耳!若更以厥阴热气,挟蛔撞疼,误认为转属阳明之实痛而下之,则胃愈虚,必下利不止矣。
【集注】
成无己曰:邪自太阳传至太阴,则腹满而嗌干,未成渴也;至少阴则口燥舌干而渴,未成消也;至厥阴则成消渴者,以势甚能消水故也。又张卿子云;尝见厥阴消渴数证,舌尽红赤,厥冷脉微,渴甚,服白虎、黄连等汤,皆不能救,盖厥阴消渴,皆寒热错杂之邪,非纯阳亢热之证可比也。
魏荔彤曰:此申解厥阴传经热邪为患,历举其证,以禁误下也。伤寒之邪,传入少阴,为里中之里,乃自少阴传厥阴,又为三阴之极尽处矣。阴尽处受邪,无所复传,却同少阳为升降之出路。少阳无下法。厥阴阴邪亦无下法,下之为误可知矣。首标「消渴」二字,凡热必渴,而寒湿隔阻正气,亦有渴者,然其渴虽欲饮水,必不能多,未有渴而饮,饮而仍渴,随饮随消随渴。若是者消渴为传经之热邪,传入厥阴无疑也。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注】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乃阳回欲和,求水自滋,作解之兆,当小小与之,以和其胃,胃和汗出,自可愈也。若多与之,则水反停渍入胃,必致厥利矣。
【集注】
张璐曰:阳气将复,故欲饮水,而少少与之者,盖阴邪方欲解散,阳气尚未归复,若恣饮不消,反有停蓄之患矣。
汪琥曰:厥阴有消渴一证,不言自愈者,盖热甚而津液消烁,虽饮水不能胜其燥烈,乃邪气深入未愈之征也。而此条之渴欲饮水与之愈者,盖其热非消渴之比,乃邪气向外欲解之机也,两者自是不同。
伤寒,厥而心下悸,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按】
「厥而心下悸者」之下,当有「以饮水多」四字,若无此四字,乃阴盛之厥悸,非停水之厥悸矣,何以即知是水而曰宜先治水耶?
【注】
伤寒厥而心下悸者,不渴引饮,乃阴盛之厥悸也,若以饮水多,乃停水之厥悸也。故宜先治水,却治其厥,当与茯苓甘草汤,即桂枝甘草汤、加茯苓、生姜也。桂枝、甘草补阳虚也,佐生姜外散寒邪,则厥可回矣,君茯苓内输水道,则悸可安矣,此先水后厥之治也。盖停水者,必小便不利,若不如是治之,则所停之水渍入胃中,必作利也。
【按】
伤寒太阳篇,汗出表未和,小便不利,此条伤寒表未解,厥而心下悸,二证皆用茯苓甘草汤者,盖因二者见证虽不同,而里无热,表未和,停水则同也。故一用之谐和荣卫以利水,一用之解表通阳以利水,无不可也。此证虽不曰小便不利,而小便不利之意自在,若小便利则水不停,而厥悸属阴寒矣,岂宜发表利水耶!
【集注】
方有执曰:『金匮』云:水停心下,甚则悸者,是悸为水甚,而厥则寒甚也。寒无象而水有形,水去则寒消,而厥亦愈,入胃者,水能渗土也。
喻昌曰:太阳篇中饮水多者,心下必悸,故此厥而心下悸者,明系饮水所致。所以乘其水未渍胃,先用茯苓甘草汤治水,以清下利之源,后乃治厥,庶不致厥与利相因耳!
程应旄曰:寒因水停而作厥者,其证以心下悸为验。厥阴有此,多因消渴得之,水其本也,寒其标也,不先水而先厥,且防水渍入胃,敢下之乎?
汪琥曰:厥而心下悸者,明系饮水多,寒饮留于心下,胸中之阳,不能四布,故见厥,此非外来之寒比也,故法宜先治水,须与茯苓甘草汤,而治厥之法,即在其中矣。
盖水去则厥自除也。不尔者,谓不治其水,则水渍下入于胃,必作利也。
吴人驹曰:气脉流行,不循常道,是为悖逆,名之曰厥。但厥有痰、实、寒、热、气、水之不同,此因于水者也。水气不循故道,则水之寒气上乘于心而为悸,故治水即所以去悸,而厥亦回。设或不然,则水之甚者,其土沮洳,因为之利矣。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按】
此为藏寒之「此」字,当是「非」字,若是「此」字,即是藏厥,与辨蛔厥之义不属。
【注】
首条总论厥阴阳邪化热,此条详辨厥阴阴邪化寒,以明藏厥、蛔厥之不同,而出其治也。伤寒脉微而厥,厥阴脉证也。至七、八日不回,手足厥冷,而更通身肤冷,躁无暂安之时者,此为厥阴阳虚阴盛之藏厥,非阴阳错杂之蛔厥也。若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不似藏厥之躁无暂安时,知非藏寒之躁,乃蛔上膈之上也,故其烦须臾复止也,得食而吐又烦者,是蛔闻食臭而出,故又烦也。得食蛔动而呕,蛔因呕吐而出,故曰:其人当自吐蛔也。蛔厥主以乌梅丸,又主久利者,以此药性味酸苦辛温,寒热并用,能解阴阳错杂,寒热混淆之邪也。藏厥者,宜吴茱萸汤。兼少阴者,宜四逆、通脉、附子等汤,临证者,酌而用之可也。
【集注】
方有执曰:脉微而厥,统言之也。肤冷,言不独手足,以见阳气内陷也。藏厥,言非在经也。
喻昌曰:脉微而厥,则阳气衰微可知,然未定其为藏厥、蛔厥也。惟肤冷而躁,无暂安时,乃为藏厥,藏厥用四逆及灸法,其厥不回者死。若蛔厥则时厥时烦,未为死候,但因此而驯至胃中,无阳则死矣。
程知曰:言厥,有藏与蛔之别也。藏厥者,肾藏之阳不行也;蛔厥者,手足冷而吐蛔,胃府之阳不行也。蛔厥者,蛔动则烦而有静时,非若藏厥之躁无暂安时也。此胃阳病而无关于肾阳,故厥虽同,而证则异也。
程应旄曰:脉微而厥,纯阴之象,征于脉矣;七、八日肤冷,无阳之象,征于形矣。
阴极则发躁,无暂安时,此自是少阴藏厥,为不治之证,厥阴中无此也。至于吐蛔,为厥阴本证,则蛔厥可与阴阳不相顺接者,连类而明之也。用乌梅丸名曰安蛔,实是安胃,并主久利,见阴阳不相顺接,厥而下利之证,皆可以此方括之也。
林澜曰:阳烦阴躁,烦轻躁重,于藏厥言躁,于蛔厥言烦,已具安危之异矣。藏厥者,阳气将脱,藏气欲绝而争,故藏厥为死证;若蛔厥者,藏气虚寒,而未至于绝。藏气寒,则蛔不安其宫而动,藏气虚则蛔求食而出,是以其证必吐蛔。
乌梅丸方
乌梅三百枚细辛六两干姜十两黄连十六两当归四两附子(去皮,炮)六两蜀椒(出汗)四两桂枝六两人参六两黄柏六两
右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集解】
柯琴曰:六经惟厥阴为难治,其本阴,其标热,其体木,其用火,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或收、或散、或逆、或从,随所利而行之,谓其中气,使之和平,是治厥阴之法也。厥阴当两阴交尽,又名阴之绝阳,宜无热矣。第其合晦朔之理,阴之初尽,即阳之初生,所以厥阴病热,是少阳使然也。火王则水亏,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气有余便是火也。木盛则生风,虫为风化,饥则胃中空虚,蛔闻食臭而出,故吐蛔,虽饥不欲食也。仲景立方,皆以辛甘苦味为君,不用酸收之品,而此用之者,以厥阴主肝木耳!『洪范』曰:木曰曲直作酸。『内经』曰:木生酸,酸入肝,君乌梅之大酸,是伏其所主也。配黄连泻心而除疼,佐黄柏滋肾以除渴,先其所因也。连、柏治厥阴,阳邪则有余,不足以治阴邪也。椒、附、辛、姜大辛之品并举,不但治厥阴阴邪,且肝欲散,以辛散之也。又加桂枝、当归,是肝藏血,求其所属也。寒热杂用,则气味不和,佐以人参,调其中气,以苦酒渍乌梅,同气相求,蒸之米下,资其谷气,加蜜为丸,少与而渐加之,缓则治其本也。蛔、昆虫也。生冷之物与湿热之气相成,故药亦寒热互用,且胸中烦而吐蛔,则连柏是寒因热用也。蛔得酸则静,得辛则伏,得苦则下,信为治虫佳剂。久利则虚,调其寒热,酸以收之,下利自止。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注】
此详申厥阴藏厥之重证也。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者,是厥阴阴邪之重病也。若不图之于早,为阴消阳长之计,必至于阴气寖寖而盛,厥冷日深,烦躁日甚,虽用茱萸、附子、四逆等汤,恐缓不及事,惟当灸厥阴以通其阳。如手足厥冷,过时不还,是阳已亡也,故死。
【集注】
方有执曰:灸所以通阳,阳不回,故主死也。
程知曰:六、七日,为邪传厥阴之时,脉微而厥,未是危证,危在烦躁,为微阳外露耳!
程应旄曰:脉微厥冷而烦躁,是即前条中所引藏厥之证,六、七日前无是也。
汪琥曰:烦躁者,阳虚而争,乃藏中之真阳欲脱,而神气为之浮越,故作烦躁。可灸太冲穴,以太冲二穴,为足厥阴脉之所注。穴在足大指下后二寸,或一寸半陷中,可灸三壮。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
【注】
此详申厥阴藏厥之轻证也。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厥阴阴邪寒化之脉证也。然不通身肤冷,亦不躁无暂安时者。则非阳虚阴盛之比,故不用姜、附等辈,而用当归四逆汤,和厥阴以散寒邪,调荣卫以通阳气也。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汤,加吴茱萸、生姜,以直走厥阴,温而散之也。
【集注】
程知曰:不用姜、附者,以证无下利,不属纯阴也。盖脉细欲绝之人,姜、附亦足以劫其阴,故不惟不轻用下,且亦不轻用温也。
郑重光曰:手足厥冷,脉细欲绝,是厥阴伤寒之外证,当归四逆,是厥阴伤寒之表药也。
当归四逆汤方
当归三两桂枝三两芍药三两细辛三两通草二两甘草(炙)二两大枣(擘)二十五枚
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
于前方内,加吴茱萸半升,生姜三两。
右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温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
【方解】
凡厥阴病,必脉细而厥,以厥阴为三阴之尽,阴尽阳生,若受邪则阴阳之气,不相顺接,故脉细而厥也。然相火寄居于厥阴之藏,经虽寒而藏不寒,故先厥者后必发热也。故伤寒初起,见手足厥冷,脉细欲绝者,皆不得遽认为虚寒、而用姜附也。此方取桂枝汤,君以当归者,厥阴主肝为血室也;佐细辛味极辛,能达三阴,外温经而内温藏;通草性极通,能利关节,内通窍而外通荣;倍加大枣,即建中加饴用甘之法;减去生姜,恐辛过甚而迅散也。肝之志苦急,肝之神欲散,甘辛并举,则志遂而神悦,未有厥阴神志遂悦,而脉细不出,手足不温者也。不须参、苓之补,不用姜、附之峻者,厥阴、厥逆与太阴、少阴不同治也。若其人内有久寒,非辛温甘缓之品所能兼治,则加吴茱萸、生姜之辛热,更用酒煎,佐细辛直通厥阴之藏,迅散内外之寒,是又救厥阴内外两伤于寒之法也。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注】
此申上条详出其证也。经曰:六日厥阴受之。厥阴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邪传厥阴,其人本自有热,必从阳化,则烦渴,少腹满而囊缩,乃四逆散、承气汤证也。若其人本自有寒,必从阴化,则手足厥冷,少腹满而囊缩,乃当归四逆加吴茱萸汤证也。今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是谓大腹不满,而惟小腹满,按之痛也。论中有少腹满,按之痛;小便自利者,是血结膀胱证;小便不利者,是水结膀胱证;手足热,小便赤涩者,是热结膀胱证,此则手足冷,小便数而白,知是冷结膀胱证也。
【集注】
成无己曰:手足厥,不结胸者,无热也。小腹满,按之痛,下焦冷结也。
程知曰:阳邪结于上,阴邪结于下,手足厥冷,小腹满,按之痛,其为阴邪下结可知,此当用温、用灸。关元,穴名,在脐下三寸,为极阴之位,足三阴、任脉之会,膀胱所居也。
程应旄曰:发厥,虽不结胸,而小腹满实作痛结,则似乎可下。然下焦之结多冷,不比上焦之结多热也。况手足厥,上焦不结,惟结膀胱关元之处,故曰:冷结也。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注】
此详诸条致厥之由,慎不可下也。盖厥虽阴经俱有,然所属者厥阴也,故厥阴一病,不问寒热皆有厥,若无厥,则非厥阴也。太阴寒微,故手足温而无厥冷;少阴寒甚,故有寒厥而无热厥;厥阴阴极生阳,故寒厥热厥均有之也。凡厥者,谓阴阳寒热之厥也。阴阳不相顺接者,谓阴阳之气不相顺接交通也,不相顺接交通,则阳自阳而为热,阴自阴而为寒,即为厥病也。厥者之证,手足逆冷是也。诸四逆厥者,谓诸病四逆厥冷者也。然厥病阴阳已不相顺接交通,慎不可下,虚家见厥,尤不可下,故曰:虚家亦然也。
【集注】
成无己曰:手之三阴三阳,相接于手之十指;足之三阴三阳,相接于足之十指。阳气内陷,不与阴相顺接,故手足为之厥冷也。
喻昌曰:厥阴证仲景总不欲下,无非欲邪还于表,使阴从阳解也,此但举最不可下之二端,以严其戒。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按】
「结胸」二字,当是「大便」二字。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皆无可下之理,而曰:不可下,何所谓耶?
【注】
此承上条详申不可下之义也。伤寒五、六日,邪至厥阴之时,不大便似可下也。若腹濡、脉虚、复厥者,此为亡血虚躁,更不可下也,下之则蹈虚虚之戒而死矣。大病、汗后,产妇、亡血之家,多有此证。
【集注】
张璐曰:伤寒五、六日,邪入厥阴,其热深矣。今脉虚而复厥,则非热深当下之可比。以其亡血伤津,大便枯涩,恐人误认五、六日热入阳明之燥结,故有不可下之之戒。盖脉虚、腹濡,知内外无热,厥则阴气用事,即当同亡血例治,若其人阴血更亏于阳,或阴中稍挟阳邪,不能胜辛热者,又属当归四逆证矣。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注】
伤寒邪传厥阴,阴阳错杂为病,若阳交于阴,是阴中有阳,则不厥冷;阴交于阳,是阳中有阴,则不发热。惟阴盛不交于阳,阴自为阴,则厥冷也;阳亢不交于阴,阳自为阳,则发热也。盖厥热相胜则逆,逆则病进;厥热相平则顺,顺则病愈。今厥与热日相等,气自平,故知阴阳和而病自愈也。
【集注】
方有执曰:厥五日,热亦五日,阴阳胜复无偏也,当复厥不厥,阳气胜也。阳主生,故自愈可知也。
张璐曰:此云厥终不过五日,言厥之常;后云厥反九日而利,言厥之变,盖常则易治,变则难复也。
林澜曰:三阴经伤寒,太阴为始,则手足温,少阴则手足冷,厥阴则手足厥逆,然病至厥阴,阴之极也,反有发热之理?盖阳极而生阴,故阳病有厥冷之证;阴极而生阳,故厥逆有发热之条。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注】
伤寒热少厥微,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头寒,寒邪浅也。默默,阴也。烦躁,阳也。
不欲食,胃不和也。此厥阴阴阳错杂之轻病,即论中热微厥亦微之证也。若数日小便利,其色白者,此邪热已去也,欲得食,其胃已和也,热去胃和,阴阳自平,所以其病为愈也。若小便不利而色赤,厥不微而甚,不惟默默而且烦,不但不欲食,更呕而胸满,此热未除而且深也,即论中厥深热亦深之证也。热深不除,久持阴分,后必便血也,所谓数日者,犹曰:连日也。
【集注】
王肯堂曰:设未欲食,宜干姜甘草汤。呕而胸烦满者,少阳证也,少阳与厥阴为表里,邪干其府,故呕而胸烦满。肝主血,故后必便血。
方有执曰:热少厥微,邪浅也,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头寒。默默,谓无言也。不欲食,厥阴之脉挟胃也。烦躁则内热,故以小便辨之。欲食,邪退而胃回也。厥而呕胸烦满者,厥阴脉挟胃贯膈布肋也,便血阴邪,必走下窍也。
林澜曰:于热厥,言指头寒。于寒厥微者,言手足寒。甚者,言四逆。厥逆轻重浅深,当细味之。
汪琥曰: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郭壅云:热不除而便血,可用犀角地黄汤。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注】
伤寒一、二日即厥,四、五日仍厥不已者,是阴盛阳衰之寒厥也。寒厥者,即藏厥也。若一、二日厥,至四、五日而热;或一、二日热,至四、五日而厥,前厥后热,前热后厥,是阴阳互为胜复之热厥也。热厥者,即阳厥也。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此厥乃应下之热厥,非当温散之寒厥也。若误为寒厥而反温散之,则助其热上攻,必口伤烂赤也。
【集注】
成无己曰:经云:诸四逆者不可下之,至此又云应下,最宜详审。先贤谓热厥手足虽厥冷,而或有温时,手足虽逆冷,而手足掌心必暖。戴元礼又以指甲之暖冷红青,别厥证之寒热,皆慎之至也。
汪琥曰:此条乃传经邪热,阳极似阴之证。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言伤寒在一、二日之时本发热,至四、五日后而厥者,乃邪传厥阴之候也。必发热者,言病人四肢及肌表虽厥,而躯壳以内必发热也。前热者后必厥,乃申明一、二日为前,四、五日为后,以见热极必发厥也。阳邪深伏,应须以苦寒之药下去其热,使阴气得伸,则阴阳平,四肢和顺而不厥矣。粗工见厥,认以为寒,而反用辛温之药,辛温皆升,引热上行,必口伤烂赤,以厥阴之脉循颊里环唇内故也。
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注】
病人手足厥冷,若脉微而细,是寒虚也。寒虚者可温可补。今脉乍紧劲,是寒实也,寒实者宜温宜吐也。时烦吐蛔,饥不能食,乃病在胃中也;今心中烦满,饥不能食,是病在胸中也。寒饮实邪,壅塞胸中,则胸中阳气为邪所遏,不能外达四肢,是以手足厥冷,胸满而烦,饥不能食也,当吐之,宜瓜蒂散涌其在上之邪,则满可消,而厥可回矣。
【集注】
喻昌曰:此与太阳之结胸迥殊,其脉乍紧,其邪亦必乍结,故用瓜蒂散涌载其邪而出,斯阳邪仍从阳解耳!
程应旄曰:手足厥冷,邪气内阻,脉乍紧,紧而不常,往来中倏忽一见也。
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白虎汤主之
【注】
伤寒脉微细,身无热,小便清白而厥者,是寒虚厥也,当温之。脉乍紧,身无热,胸满而烦厥者,是寒实厥也,当吐之。脉实,大小便闭,腹满痛而厥者,热实厥也,当下之。今脉滑而厥,滑为阳脉,里热可知,是热厥也。然内无腹满痛不大便之证,是虽有热而里未实,不可下而可清,故以白虎汤主之。
【集注】
程应旄曰:脉滑而厥,乃阳实拒阴之厥,白虎汤凉能清里,而辛可解表。故当舍证而从脉也。
林澜曰:热厥亦有不同,如传邪入府,秘结不通,燥矢在内,非下不可者,以承气治之之证是也。若火极似水,里有大热,而大便不闭,无燥粪可除者,滑则里热已深,厥则邪陷已极,非以白虎涤其极热,则亢甚之阳,何以清耶!
吴人驹曰:厥,因阳气不相顺接,其脉当见阴象。脉滑为气有余,是阳盛于内,格阴于外,内则实热,外而假寒者也,白虎以清解实热,则厥自解矣。辨之之法,冷必不甚,浮而近之则冷,按之肌骨之下,则反热矣。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注】
伤寒阴证见阳脉者,虽困无害,无宁俟之也。今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而曰可灸之者,盖以欲温则有阳脉之疑,欲清则有阴厥之碍也。夫证脉无寒热之确据,设以促之一阳脉清之,惟恐有误于脉;或以厥之一阴证温之,又恐有误于证,故设两可之灸法,斯通阳而不助热,回厥而不伤阴也。
【集注】
喻昌曰:伤寒脉促,则阳气局蹐可知,更加手足厥逆,其阳必为阴所格拒而不能返,故宜灸以通阳也。
张璐曰:手足厥逆,本当用四逆汤,以其脉促,知为阳气内阻,而非阳虚,故但用灸以通其阳,不用温经以助阳也。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注】
伤寒邪在厥阴,阳邪则发热,阴邪则厥寒,阴阳错杂,互相胜复,故或厥或热也。伤寒发热四日,厥亦四日,是相胜也。今厥反三日,复热四日,是热多厥少,阳胜阴退,故其病当愈也。当愈不愈,热仍不止,则热郁于阴,其后必便脓血也。若厥九日,热反三日,则厥多热少,阴胜阳退,故为病进也。
【集注】
程知曰:此即厥热往复之机,知阴阳进退之义,明厥证所重在阳,则厥阴之大旨昭然矣。
张璐曰:太阳以恶寒发热为病进,恐其邪气传里也;厥阴以厥少热多为病退,喜其阴尽阳复也。
程应旄曰:厥阴、少阳,一藏一府。少阳在三阳为尽,阳尽则阴生,故有寒热之往来;厥阴在三阴为尽,阴尽则阳生,故有厥热之胜复。凡遇此证,不必论其来自三阳、起自三阴,祗论厥与热之多少。热多厥少,知为阳胜,阳胜病当愈;厥多热少,知为阴胜,阴胜病日进。热在后而不退,则为阳过胜,过胜而阴不能复,遂有便血诸热证;厥在后而不退,则为阴过胜,过胜而阳不能复,遂有亡阳诸死证。所以调停二者治法,须合乎阴阳进退之机,阳胜宜下,阴胜宜温,若不图之于早,坐令阴竭阳亡,其死必矣。
吴人驹曰:『内经』言,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是伤寒以热为贵也。然热不及者病,太过者亦病。故此二节,论寒热之多少,以明不可太过与不及也。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按】
不发热者之「不」字,当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何以下接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之文也?
【注】
热而不厥为阳,厥而不热为阴。伤寒始发热六日,厥亦六日,至七日仍发热而不厥者,是阳来复,当自愈也,今厥九日,较热多三日,是阴胜阳,故下利也。凡厥利者,中必寒,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恐是阴邪除去胃中阳气,而为除中之病也。恐者,疑而未定之辞也。故以索饼试之,食后不发热,则为除中,若发热,知胃气尚在,则非除中,可必愈也。若食后虽暴发热,恐热暂出而复去,仍是除中,故必俟之三日,其热续在不去,与厥相应,始可期之旦日夜半愈也。若俟之三日后,虽热不罢而亦不愈,且脉犹数者,此为热气有余,留连荣卫,必发痈脓也。
【集注】
方有执曰:食,饲也。索,常也。谓以素常所食之饼饲之也。一说无肉曰索,谓不令犯食禁也。旦日、明日平旦,朝而阳长之时也;夜半,阴尽阳生之时也,数以候热。
痈脓者,厥阴主血,血热持久则壅瘀,壅瘀则腐化,故可必也。
吴人驹曰:除者,去也;中者,中气也,乃中气除去,欲引外食以自救也。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按】
「伤寒脉迟六、七日」之下,当有「厥而下利」四字,若无此四字,则非除中证矣。
有此四字,始与下文反与黄芩汤之义相属。
【注】
伤寒脉数,六、七日,厥而下利,热厥下利也,当与黄芩汤彻其热。今伤寒脉迟六、七日,厥而下利,寒厥下利也,当与理中汤温其寒。而反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乃胃气将绝,求食以救,终无补于胃也,故曰必死。
【集注】
方有执曰:反者,言不顺于道也。黄芩汤,寒药也。彻,亦除也。应,亦当也。反能食者,胃欲绝引食以自救也。中,以胃言。死,谓万物无土不生也。
程知曰:言脉迟为寒,不宜更用寒药,以致有除中之变也。中气为阴寒革除,则胃中无根之阳气将欲尽除,而求救于食,故为死证。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注】
厥逆,阴也。发热,阳也。先厥后发热,而利必自止者,是阴退而阳进也。见厥复利者,是阳退而阴进也。热多厥少,病虽甚者亦可愈;厥多热少,病虽微者亦转甚。可知厥热,乃阴阳进退生死之机也。
【集注】
汪琥曰:厥阴者,阴之尽,厥阴之经,阳气甚微,故不论阴阳二证,寒热之邪,但至其经,无有不发厥者,盖厥即为逆,起于手足,今曰先厥者,此初起便厥,厥即下利发热者,则阳气复而利必自止也。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注】
此承上条而详辨之,以出其证也。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厥回利止,其热若退,为欲愈也。若厥回利止,其热不退,而反汗出者,是厥阴病。从阳化热,其邪上循本经之脉,故咽喉痛痹也。若厥回发热,无汗利不止者,是厥阴邪热。因利下迫,伤及脉中之血,故必便脓血也。便脓血者,其喉不痹,谓热邪下利,而不复上病咽痛也。
可知下利止,其喉为痹者,谓热邪已上,病咽痛,即不复病下利也。
【集注】
喻昌曰:先厥后热下利止,其病为欲愈矣。乃反汗出咽中痛,是热邪有余,上攻咽喉而为痹也。既发热虽无汗,为其阳已回,所以利亦必自止,若不止,则无汗明系邪不外出,热郁在里,必主便脓血也。便脓血者,其喉不痹,见热邪在里,即不复在表,在下,即不复在上也。
汪琥曰:咽中痛者,此热伤上焦气分也。痹者,闭也。咽中痛甚,其喉必闭而不通,以厥阴经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故也。无汗利不止,便脓血者,此热伤下焦血分也,热邪注下,则不干上,故曰:其喉不痹。
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
【注】
厥阴下利脉数,热利也。若热微汗出,知邪微欲解,下利必自止,故令自愈也。设脉复紧,为表邪犹盛,未能解也。
【集注】
成无己曰:下利,阴病也。脉数,阳脉也。阴病见阳脉者生,微热汗出,阳气得通也,利必自愈。诸紧为寒,设复脉紧,寒邪犹盛,故云:未解。
沈明宗曰:数条乃指厥而下利便脓血者。或见实大、浮数、微弱、沉涩、弦紧、洪长诸脉,当分虚、实、寒、热,即知欲愈未愈,真为察病之微旨也。
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
【注】
厥阴下利,有大热而渴,脉强者,乃邪热俱盛也。今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是邪热衰也,邪热既衰,故可令自愈也。
【集注】
方有执曰:微热,阳渐回也。渴,内燥未复也。脉弱,邪退也。令自愈,言不须治也。
程知曰:下利以阳复邪微为愈,微热而渴,证已转阳,脉弱则邪气已退,故不治自愈。若下利大热脉盛,又是逆候矣。
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差,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
【注】
此承上条互言,以详其变也。下利脉数而渴者,是内有热也,若身无热,其邪已衰,亦可令自愈也。设下利脉数而渴,日久不差,虽无身热,必圊脓血,以内热伤阴故也。
【集注】
方有执曰:脉数,与上文微热,互相发明。
程应旄曰:脉数而渴,阳胜阴矣,故亦令自愈。若不差,则阴虚热入,经所云脉数不解,而下利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是也。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
【注】
厥阴热利,寸脉当沉数,今寸脉反浮数,是热在外而不在内也。尺中自涩者,是在外之热不解,乘下利入里,伤及其阴,热与血瘀,必圊脓血也。
【集注】
喻昌曰:脉见浮数,若是邪还于表,则尺脉自知,今尺中自涩,乃热邪抟结于阴分,虽寸口得阳脉,究竟阴邪必走下窍,而便脓血也。
汪琥曰:此条乃下利变脓血之候也。热利而得数脉非反也,得浮脉则为反矣。此条论无治法,宜以仲景黄芩汤代之。
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注】
此详申上条,下利圊脓血之证脉也。脉沉,主里,脉弦,主急。下重,后重也。下利、脉沉弦,故里急后重也。凡下利之证,发热脉大者,是邪盛,为未止也。脉微弱数者,是邪衰,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也。由此可知滞下脉大身热者,必死也。
【集注】
喻昌曰:下利而脉沉弦,主里急后重,成滞下之证,即今所称痢证也。脉大者,即沉弦中之大,脉微弱数者,即沉弦中之微弱数也。
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注】
此承上条以出其治也。下利欲饮水者,热利下夺津液,求水以济干也。热利下重者,热伤气滞,里急后重,便脓血也。二者皆以白头翁汤主之者,以其大苦大寒,寒能胜热,苦能燥湿也。
【集注】
程知曰:按少阴自利而渴,亦有虚而引水自救者,犹当以小便之赤白,脉之迟数辨之。此言热邪内结者也,热邪内结而致下重,故纯用苦寒以胜热而厚肠也。
白头翁汤方
白头翁三两黄连(去须)三两黄柏(去皮)三两秦皮三两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方解】
三阴俱有下利证,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也;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惟厥阴下利,属于寒者,厥而不渴,下利清谷,属于热者,消渴下利,下重便脓血也。此热利下重,乃火郁湿蒸,秽气奔逼广肠,魄门重滞而难出,即『内经』所云:暴注下迫者是也。
君白头翁,寒而苦辛;臣秦皮,寒而苦涩,寒能胜热,苦能燥湿,辛以散火之郁,涩以收下重之利也;佐黄连清上焦之火,则渴可止;使黄柏泻下焦之热,则利自除也。
治厥阴热利有二,初利用此方之苦以泻火,以苦燥之,以辛散之,以涩固之,是谓以寒治热之法;久利则用乌梅丸之酸以收火,佐以苦寒,杂以温补,是谓逆之从之,随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之平也。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注】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正气虚也,其脉当虚,今反实者,邪气盛也。正虚邪盛,故主死也。
【集注】
成无己曰:下利里虚也,脉当微弱,反实者,病胜藏也,故死。脉不应病,此之谓也。
郑重光曰:脉实则胃气失和缓之状,而真藏之脉独见,邪盛正脱矣。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注】
伤寒六、七日,邪传厥阴之时也,厥而不利,是阴邪未盛,若便发热,尚在不死。今六、七日不利,忽而下利,发热汗出不止者,是阴盛于中,而阳亡于外,故为有阴无阳也,其死可知矣。
【集注】
方有执曰:发热而利,里阴内盛也,故曰有阴。汗出不止,表阳外绝也,故曰无阳。
程知曰:言暴下利汗出,为亡阳死证也,六、七日不利,忽发热而利下,至于汗出不止,浑是外阳内阴,真阳顷刻无存矣。
汪琥曰:寒中厥阴至六、七日,当亦厥六、七日矣,不言厥者,省文也。厥则当利不利者,阳气未败,犹能与邪相支吾也,若至发热,即利者亦当止。今则发热与利,骤然并至,加之汗出不止,则知其热非阳回而热,乃阳脱而热,故兼下利而汗出不止也。
张令韶曰:厥阴病发热不死,发热亦死者有三证:一在躁不得卧,一在厥不止,一在汗出不止。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注】
此详申上条,发热而厥之义也。发热而厥至七日,若厥回利止,则可以自解矣。今发热而厥至七日,下利不止者,为难治也。盖上条有阴无阳故主死,此条阴盛而阳不复,故为难治也。
【集注】
方有执曰:厥七日而下利,阴盛而阳不复也。
张璐曰:厥利与热不两存之势也。发热而厥七日,是热者自热,厥利者自厥利,阴阳两造其偏,漫无相协之期,故虽未见烦躁,已为难治。盖治其热则愈厥愈利,治其厥利则愈热,不至阴阳两绝不止耳。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注】
脉沉而迟,下利清谷,是里有阴寒也,若其人面有少赤色,身有微热,又属表有阳热也。夫内有里阴之寒,外有表阳之热,则阴得阳化而解者有之。但其未解之先,病人必郁冒汗出而后解。所以然者,面戴之虚阳,与下利之虚阴,两相和顺,故作解也。
此非在下之阴,格在上之阳,所以病人虽冒而厥必微,必不似不解之冒厥而甚也。
【集注】
喻昌曰:下利脉沉迟,里寒也,面少赤有微热,是仍兼外邪,必从汗解。但戴阳之证,必见微厥,此中大伏危机,其用法当迥异常法矣。六经皆有下利之证,惟少阴、厥阴为难治。盖邪气入里,利深则必致厥,厥深亦必致利,故下利一证,经于少阴、厥阴,皆详言之。盖以伤寒下利,则无论少阴、厥阴,其治法皆可会通也。
汪琥曰:郁冒者,头目之际,郁然昏冒,乃阳气能胜寒邪,里阳回而表和顺,故解。
汗出而解,是阳回里寒散而荣卫和,故汗出,非攻表而使之汗出也。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注】
此承上条互详其义,以出其治也。下利清谷,里寒也;身有微热,外热也。上条有无汗怫郁面赤之表,尚可期其冒汗而解。此条汗出而厥,则已露亡阳之变矣。故主以通脉四逆汤,救阳以胜阴也。
【集注】
方有执曰:下利故曰里寒,阴不守也;外热故,汗出,阳不固也。通脉四逆救表里,通血气而复阴阳者也。
喻昌曰:上条辨证,此条用药,互相发明。然不但此也,少阴病下利清谷,面色赤者,已用此法矣。
吴人驹曰:有协热下利者,亦完谷不化,乃邪热不杀谷,其别在脉之阴阳虚实之不同。
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注】
通身大汗出,热当去矣。热仍不去,而无他证,则为邪未尽而不解也。今大汗出,热不去,而更见拘急肢疼,且下利厥逆而恶寒,是阳亡于表,寒盛于里也,故主四逆汤
,温经以胜寒,回阳而敛汗也。
【集注】
方有执曰:大汗出,阳虚而表不固也;热不去,言邪不除也;内拘急四肢疼者,亡津液而骨气不利也;下利厥逆,恶寒亡阳,而阴寒内甚也。
程知曰:言大汗后下利厥逆,急宜回阳也。大汗出而热不去,正恐真阳飞越,若内拘急,四肢痛,更加下利,厥逆,恶寒,则在里,纯是阴寒矣。
程应旄曰:此证大汗出热不去,何为不在亡阳死证之列?不知亡阳由于汗不止而阳亡,此证内拘急,四肢疼,是汗已止,阳未亡而恶寒,故可行温法也。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注】
大汗出汗不收者,桂枝加附子汤证也。大下利,利不止者,理中加附子汤证也。今大汗出,又大下利不止,而更见厥冷,乃阳亡于外,寒盛于中,非桂枝理中之所能治矣,当与四逆汤急回其阳,以胜其阴,使汗利止而厥冷还,则犹可生也。以上三条,皆厥阴少阴同病,因少阴寒甚,故俱从少阴主治也。
【集注】
喻昌曰:此证无外热相错,其为阴寒易明,然既云大汗大下,则阴津亦亡,但此际不得不以救阳为急,阳回方可徐救其阴也。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晬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注】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有阴无阳也。虽用附子四逆辈,恐阳不能急回,宜急灸厥阴以通其阳。若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手足不温,反微喘者,乃无气以续之喘,是阳气上脱也,故主死。
【集注】
方有执曰:其喘必息短而声不续,乃阳气衰绝也。
程知曰:少阴下利,厥逆无脉,服白通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厥阴下利,厥逆脉绝,用灸法,晬时脉还者生,不还者死。可见求阳气者,非泛然求之于无何有之乡也,必两肾之中有几微可续,然后可藉温灸为鸾胶耳!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注】
伤寒发热下利而厥,反烦躁不得卧者,乃寒盛于中,孤阳扰乱也。或发热下利至甚,厥逆不止,即不烦躁,亦为表阳外散,里阳内脱,故均死也。
【集注】
成无己曰:伤寒发热,邪在表也;下利厥逆,阳气虚也;躁不卧,病胜藏也,故死。
『金匮要略』云:六府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五藏气绝于内者,下利不禁。伤寒发热,为邪独甚,下利至甚,厥不止,为府藏气绝,故死。
程知曰:厥阴病,但发热即不死,以发热则邪出于表,而里证自除。若外发热而内厥逆,下利不止,且至烦躁不解,则发热又为阳气外散之候,而主死矣。
张璐曰:躁不得卧,肾中阳气越绝之象也。大抵下利而手足厥冷者,皆为危候,以四肢为诸阳之本故也。加以发热躁不得卧,不但虚阳发露,而真阴亦已消尽无余矣,安得不死乎?
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注】
厥阴呕而脉弱,大便多利,今小便复利,虽身有微热,而又见厥冷,是邪既上逆,而下焦虚寒不固,为阴进阳退之象,故为难治。以四逆汤主之者,急壮其阳也,阳回则可望生矣。
【集注】
方有执曰:脉弱虽似邪衰,而小便复利,则是里属虚寒也。故曰:见厥者难治。以身之有微热,故虽厥犹可以四逆汤救其阳,使之复也。
程知曰:言呕而厥者,宜温其下也。呕者,邪气上逆也。脉弱小便利,虚寒见于下也。身有微热,当为阳邪在表,然见厥逆,则为阴盛于里,而微阳有不能自存之忧也。
汪琥曰:按诸条厥利证,皆大便利。此条以呕为主病,独小便利而见厥,前后不能关锁,用四逆汤以附子散寒,下逆气,助命门之火,上以除呕,下以止小便,外以回厥逆也。
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注】
太阴有吐食而无呕也;少阴有欲吐不吐,咳而呕也;厥阴之厥而呕,呕而吐蛔也。今干呕者,有声无物之谓也;吐涎沫者,清涎冷沫随呕而出也,此由厥阴之寒,上干于胃也。三阳有头痛,必兼身热,至于太阴、少阴二经,皆无头痛,惟厥阴与督脉会于巅,故有头痛而无身热也。此少阳不解,传入厥阴,阴邪上逆,故呕而头痛也。以吴茱萸汤主之,从厥阴本治也。
【集注】
程知曰:此言呕而头痛者,宜温中而降逆也。
张锡驹曰:呕者,有声有物者也;吐者,吐出其物也。故有干呕,而无干吐,今干呕吐涎沫者,涎沫随呕而吐出也。
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注】
心烦而呕者,内热之呕也;渴而饮水呕者,停水之呕也。今呕而有脓者,此必内有痈脓,故曰不可治,但俟呕脓尽自愈也。盖痈脓腐秽欲去而呕,故不当治,若治其呕,反逆其机,热邪内壅,阻其出路,使无所泄,必致他变,故不可治呕,脓尽则热随脓去,而呕自止矣。
【集注】
汪琥曰:肺胃成痈,由风寒蕴于经络,邪郁于肺,或入胃府,变而为热,热甚则气瘀血积而为痈。痈者,壅也,言热毒壅聚而成脓也。
郑重光曰:邪热上逆,结为内痈,肺胃之痈是也。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注】
厥阴中风,该伤寒而言也。脉微,厥阴脉也。浮,表阳脉也。厥阴之病,既得阳浮之脉,是其邪已还于表,故为欲愈也。不浮则沉,沉,里阴脉也。是其邪仍在于里,故为未愈也。
【集注】
成无己曰:脉浮,为邪气还表作汗之兆,故云:欲愈。不浮则邪气深入,正多变证,故云:未愈。
方有执曰:风脉当浮,以厥阴本微缓不浮,故微浮则邪见还表,为欲愈也。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注】
丑、寅、卯三时,厥阴风木乘王之时也。正气得其王,则邪自退,故病解。
【集注】
方有执曰:厥阴之解,自寅卯而终;少阳之解,自寅卯而始。盖寅为阳初动,阴尚强,卯为天地辟,阴阳分,所以二经同旺,其病之解,由此而终始也。
音切撞宅江切渍疾智切蒂音帝食与饲同索当作素瘾于容切痹音畀清与圊同圊七情切晬祖对切
辨合病并病脉证并治篇
伤寒有六经之证,有六经之脉,证脉井然不杂,则可直指为某经之病。若两经、三经,阴阳混淆,不可以一经名者;或一经未罢又传一经,二经、三经同病,不归并一经者,则名曰合病。或二经、三经同病,其后归并一经自病者,则名曰并病。论中所着合病、并病,虽单举阳经,未及阴经,然阳经既有合病、并病,则阴经亦必有之可知矣。如太阳病脉反沉,少阴病反发热,是少阴、太阳合病也;阳明病脉迟,太阴病大实痛,是太阴、阳明合病也;少阳病脉细而厥,厥阴病呕而发热,是厥阴、少阳合病也。是虽无合病之名,而确有合病之实。且三阳皆有发热证,三阴皆有下利证,如发热而下利,是阴阳合病也,阴阳合病,若阳盛者属阳经,则下利为实热,即论中所谓太阳、阳明,阳明、少阳,太阳、少阳,合病者是也。阴盛者属阴经,则下利为虚寒,即论中所谓少阴下利反发热不死,少阴下利清谷,里寒外热,不恶寒而面赤者是也。盖阳与阳合,不合于阴,为三阳合病,则不下利而自汗出,乃白虎汤证也;阴与阴合,不合于阳,为三阴合病,则不发热而吐利厥逆,乃四逆汤证也。诚以人之藏府互根,阴阳相合,三阳既有合并之病,则三阴亦有合并之病,不待言矣。
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注】
一经未罢,又传一经、二经、三经同病,而不归并一经者,谓之合病。太阳与阳明合病者,谓太阳之发热,恶寒无汗,与阳明之烦热不得眠等证,同时均病。表里之气,升降失常,故不下利,则上呕也。治法只须先解太阳之表,表解而阳明之里自和矣。
若利则宜葛根汤表而升之,利自可止;呕则加半夏,表而降之,呕自可除也。
【集注】
成无己曰:邪气外盛,阳不主里,则里气不和。里气下而不上者,但利而不呕;里气上逆而不下者,但呕而不利,故以葛根汤以散表邪,加半夏以下逆气也。
葛根汤方
葛根四两麻黄(去节)三两桂枝二两芍药二两甘草(炙)二两生姜(切)
三两大枣(擘)十二枚
右七味,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沫,内诸药,煮取三升,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葛根加半夏汤方
于葛根汤内,加半夏半升,余根据葛根汤法。
【方解】
是方即桂枝汤加麻黄、葛根也。麻黄佐桂枝,发太阳荣卫之汗;葛根君桂枝,解阳明肌表之邪。不曰桂枝汤加麻黄、葛根,而以葛根命名者,其意重在阳明,以呕利多属阳明也。二阳表急,非温服,覆而取汗,其表未易解也。或呕,或利,里已失和,虽啜粥而胃亦不能输精于皮毛,故不须啜粥也。
【集解】
柯琴曰:李杲定为阳明经药,洁古云:未入阳明者,不可便服,岂二子未读仲景书耶?要之葛根、桂枝,俱是解肌和里之剂,故有汗、无汗,下利、不下利,俱可用,与麻黄之专于发表者不同也。
汪琥曰:『外台方议』问曰:经云下利不可发汗,发汗则胀满,今此下利又发汗者何也?答曰:少阴病下利清谷者,为里虚,若更发汗,则脾虚而胀。今太阳病未罢,或有头痛、恶风寒等证,尚在于表,其脉尚带浮,便传入阳明而有口渴、身热等证,又自下利,必须此方发散太阳之表,以中有葛根能除阳明之邪也。故诸证但发热,兼有里而脉浮者,此方最善。
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
【注】
太阳阳明合病,不利不呕者,是里气实不受邪也。若喘而胸满,是表邪盛,气壅于胸肺间也。邪在高分之表,非结胸也,故不可下,以麻黄汤发表通肺,喘满自愈矣。
【集注】
喻昌曰:两经合病,当用两经之药,何得专用麻黄汤耶?盖太阳、阳明两邪相合,邪攻其胃,不呕则利,故用葛根汤·今邪攻其肺,所以喘而胸满,麻黄杏仁者,肺气喘逆之专药也。
魏荔彤曰:二经合病,独见证于胸肺之间,喘而作满,此正二经之表邪为患,不可误认胸膈属里,妄施攻下,如大、小陷胸之类也。
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
【注】
太阳与少阳合病,谓太阳发热、恶寒,与少阳寒热往来等证并见也。若表邪盛,肢节烦疼,则宜与柴胡桂枝汤,两解其表矣。今里热盛而自下利,则当与黄芩汤清之,以和其里也。若呕者,更加半夏、生姜,是清和之中兼降法也。
【集注】
程知曰:言太阳、少阳合病下利,宜用和法也。曰太阳则尚有表证也。然已见下利,则入里之热已明,故不解外而清内。成无己云:太阳、阳明合病,下利为在表,当与葛根汤;阳明、少阳合病,下利为在里,可与承气汤。此太阳、少阳合病,下利为在半表半里,非汗下所宜,故与黄芩芍药以和解之。呕者,邪上逆也。故加半夏、生姜以散逆气。
汪琥曰:太、少合病而至下利,则在表之寒邪,悉入而为里热矣。里热不实,故与黄芩汤以清里热,使里热清而在表之邪自和矣。所以此条病,不但太阳桂枝在所当禁,并少阳柴胡亦不须用也。
黄芩汤方
黄芩三两甘草(炙)二两芍药二两大枣(擘)十二枚
右四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
黄芩加半夏生姜汤方
于黄芩汤方内,加半夏半升,生姜三两,余根据黄芩汤法
【方解】
里热不和,故自下利,用黄芩清热,甘草和中,得芍药、大枣其功倍焉,热清里和,而利可止。
【集解】
柯琴云:因热不在半表,故不用柴胡,热已入半里,故主黄芩加芍药也。非微弱胃虚,不须人参,若兼呕者,仍加半夏、生姜可也。
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为顺也。负者失也,互相贼,名为负也。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注】
阳明属土,少阳属木,二经偏里,故合病必下利也。阳明脉大,少阳脉弦,脉得大弦,是为本脉,宜黄芩汤清热和土,兼泻木邪,利自止矣。若脉单大不弦,则为土不受邪,其病易愈,名为顺也;单弦不大,则为木来克土,其病难治,名为负也。今脉不大,弦而滑数,则知非木土为害,乃宿食为病之热利也,故不用黄芩汤,而以大承气汤下之也。太阳、阳明合病下利,表证居多,故以葛根汤发之;阳明、少阳合病下利,里证居多,故以大承气汤攻之;太阳、少阳合病下利,半表半里居多,故以黄芩汤
和之。若非合病,则桂枝汤、麻黄汤,分主太阳之表,五芩散、抵当汤分主太阳之里;葛根汤主阳明之表,三承气汤主阳明之里;小柴胡汤主少阳之表,大柴胡汤主少阳之里,是各有专司也。
【集注】
张兼善曰:凡合病皆下利,各从外证以别焉。夫太阳病,头项痛,腰脊强;阳明病,目痛鼻干,不得卧;少阳病,胸痛,耳聋,凡遇两经病证,齐见而下利者,曰合病也。然两经但各见一、二证便是,不必悉具。
林澜曰:此节是三证在内,大承气只治得脉滑而数有宿食之证,非并治上两证也。其脉不负者,虽下利而脉未至纯弦也,不言治法。陶华谓:尝以小柴胡,加葛根白芍治之,取效如拾芥是也。负者,脉纯弦也。土败但见鬼贼之脉,不必治矣。盖虽同是阳明之合病,而有入经在府之殊,安可以在经之际,概归之承气乎?
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
【按】
浮大上之「上」字,当是「弦」字,始合论中三阳合病之脉。若是「上」字,则经论中从无两寸脉,主三阳病之理。
【注】
脉浮大弦,三阳合病之脉也。浮大弦皆见于关上,知三阳之热邪,皆聚于阳明也。热聚阳明,则当烦不得眠,今但欲眠睡,是热盛神昏之昏睡也,昏睡自然目合,热蒸则汗自出也。若施治得宜,使邪还于表而解,否则未可卜也,宜以柴胡、桂枝、白虎三汤,酌其所当,合而用之可也。
【集注】
方有执曰:太阳脉浮,阳明脉大,关上乃少阳之部位,故曰:三阳合病。
魏荔彤曰:诊其脉浮为太阳,大为阳明,其长上于关上,则弦可知矣。弦又为少阳,是三阳之经同受邪,所以三阳之脉同见病。如此再谛之于证,但欲眠睡非少阴也,乃阳盛神昏之睡也。及目合则汗出,是阳胜争于阴中之汗出也。
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面垢,语,遗尿,发汗则语,下之则额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
【注】
此承上条复详其证,以明其治也。三阳合病者,太阳、阳明、少阳合而为病也。必太阳之头痛、发热,阳明之恶热、不眠,少阳之耳聋、寒热等证皆具也。太阳主背,阳明主腹,少阳主侧,今一身尽为三阳热邪所困,故身重难以转侧也。胃之窍出于口,热邪上攻,故口不仁也。阳明主面,热邪蒸越,故面垢也。热结于里则腹满;热盛于胃,故语也。热迫膀胱则遗尿;热蒸肌腠,故自汗也。证虽属于三阳,而热皆聚胃中,故当从阳明热证主治也。若从太阳之表发汗,则津液愈竭,而胃热愈深,必更增语;若从阳明之里下之,则阴益伤而阳无根据则散,故额汗肢冷也。要当审其未经汗下,而身热自汗出者,始为阳明的证,宜主以白虎汤,大清胃热,急救津液,以存其阴可也。
【集注】
江琥曰:或问白虎汤何以能解三阳之热?答云:病至自汗出,则太、少之邪总归阳明矣,安得不从阳明而专治之耶?
郑重光曰:三阳合病,表里俱伤也。发汗偏攻太阳,则邪并于阳明而语益甚。攻下偏治阳明,则额上生汗,汗出不流,手足厥冷,必成亡阳之证。然则既不宜于汗下,惟有白虎一汤,两解阳明表里之热。若无自汗,表犹未解,尚不可用此条,当与暍证参治也。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按】
当解之下「熏之」二字,当是「以汗」二字,始与上下文义相属。
【注】
一经未罢,又传一经,同病而后归并一经自病者,名曰并病。二阳者,太阳、阳明也。太阳初得病时发汗,汗出不彻,未尽之邪,因而转属阳明,若续自微微汗出,不恶寒反恶热,始为阳明可下之证。若不微微汗出,而恶寒者,则是太阳之表犹未罢,不可下也,下之为逆矣。如已经发汗,尚有未尽之表,宜仍与麻桂各半汤,或桂枝二越婢一汤,小小发汗,以和其表,自可解也。缘缘,接连不已也,正赤,不杂他色也,谓满面接连赤色不已也。此由于汗出不彻,故阳气怫郁不得宣越,所以其人烦躁短气,脉涩,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求之而不可得也。是皆邪气壅甚于经,漫无出路,但坐以汗出不彻之故耳。当更用大青龙汤或葛根汤,发其汗则愈矣。
【按】
面赤一证,劳损颧红,发于午后者,骨蒸阴虚也。格阳浮赤,兼厥利脉微者,阳虚也。赤色深重,潮热便,里实也。赤色浅淡,恶寒无汗,表实也。短气脉涩,内因多气血虚,若外因短气,必气麤,是汗出不彻,邪气壅促胸中,不能布息之短气,非过汗伤气,气乏不足续息之短气也。外因脉涩必有力,是汗出不彻,邪气壅滞,荣卫不能流通之脉涩,非过汗伤液,液少不滋脉道之脉涩也。
【集注】
王肯堂曰:因病太阳,故当汗;因病阳明,故当小汗。先字最有次第,乃仲景之枢机也。下之以大、小承气,汗之以麻黄等汤。
程应旄曰:太阳既转属阳明,宜从阳明治矣。然恐转递之处,表邪去尚未尽,里邪乘其未深,两邪相持,而前后互见,是曰并病。纵使表少里多,终是带表之阳明也。太阳不应有腹痛,以邪无出路,意欲内攻,故乍在仍不知其处。
林澜曰:汗不彻者,脉必涩,非再汗邪奚自去乎?是知未汗则为并病,已汗即为转属阳明。未汗则为阳气怫郁在表,已汗则为汗出不彻。汗不彻者,必更汗之;转属者,必下除之;未汗者,可小发汗;怫郁者,可解之以汗。邪由不同,为病自不同,故施治亦不同耳。
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注】
二阳并病,太阳、阳明同病也。太阳证罢,尽归并于阳明,所以但发潮热,手足
汗出,大便难而语也,是皆阳明胃实之证,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集注】
喻昌曰:并病二条,皆是太阳、阳明。上条初入阳明,太阳之邪未彻,故仍宜汗之;此条已入阳明,太阳证罢,而尽归并阳明,故宜下之。
程知曰:并病者,一经证多,一经证少,有归并之势也。太阳证罢,而归并阳明,但手足汗出,是大便已也,与大承气汤以下胃热可也。
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语。脉弦,五、六日,语不止,当刺期门。
【注】
太阳与少阳并病,故见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之证。而曰、或曰时如者,谓两阳归并未定之病状也。病状未定,不可以药,当刺肺俞,以泻太阳,以太阳与肺通也;当刺肝俞,以泻少阳,以肝与胆合也。故刺而俟之,以待其机也。苟不知此,而以头项强痛为太阳之邪,目眩胸满为少阳之邪,发其汗,两阳之邪乘燥入胃,则发语。设脉长大,则犹为顺,可以下之,今脉不大而弦,五、六日语不止,是土病而见木脉也,名曰负。负者,贼也。慎不可下,当刺期门,以直泻其肝可也。
【集注】
方有执曰:并,犹合也。彼此相兼合,而有轻重多寡之不同,谓之并。盖少阳间隔阳明,去太阳远,故但兼并也。
喻昌曰:少阳之脉,络肋间,并入太阳之邪,则与结胸证似是而实非也。肝与胆合,刺肝俞所以泻胆也。膀胱不与肺合,然肺主气,刺肺俞以通其气,斯膀胱之气化行,而邪自不能留矣。发汗则语,与合病木盛克土之意同。脉弦亦即合病内少阳胜而阳明负之互词,刺期门以泻木邪之盛也。
林澜曰:大椎即百劳穴,一椎上陷中,主泻胸中诸热气。第一间疑即商阳,在手食指内侧,主胸中气满,热病汗不出。肝俞在九椎下,肺俞在三椎下,各去脊中二寸,二穴并主泻五藏之热。期门在乳根二肋端,主伤寒,胸中烦热,过经汗不出。
太阳少阳并病,心下,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注】
此承上条,戒不可下之义也。太阳、少阳并病,心下而眩者,少阳也;颈项强者,太阳也。当刺肺俞、肝俞,以泻太阳、少阳之邪,慎不可下也。若以心下,而误下之,必变逆候矣。
【集注】
成无己曰:慎勿下之。攻少阳之邪,太阳之邪乘虚入里,必作结胸。经曰: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
程知曰:上言不可汗,此言不可下也。不可汗,恐其语;不可下,恐其结胸也。
程应旄曰:此并病心下居首,颈项强而眩次之,似尚可下,不知少阳三法有禁,只可刺而慎勿下也。
汪琥曰:大椎一穴,实合太、少而齐泻。诸家注皆不明用针之理,竟置大椎而不论,大误之极。
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注】
此承上条,而言误下之变也。太阳、少阳并病,不刺肺俞、肝俞,而反下之,两阳之邪,乘虚陷里,则时如结胸,竟成结胸矣。心下,变为下利不止,水浆不入矣。上不入而下常出,则中空无物,其人心烦忙乱,而变成坏证,虽有前条刺法,亦无所用矣。
【集注】
程知曰:此二阳并病,误下之变也。太阳表邪乘虚入里,则为结胸,心下;少阳半里之邪,乘虚入里,则为下利不止。上下俱病,而阳明之居中者,遂至水浆不入,而心烦也。
喻昌曰:并病即不误用汗、下,已如结胸,心下痞矣,况又误下乎?故比太阳一经,误下之变、殆有甚焉。其人心烦似不了之语,然经谓结胸证具,躁烦者死,意此亦谓其人心烦者,死乎?
汪琥曰:太阳病在经者,不可下,少阳病,下亦在所当禁,故以下之为反也。
辨差后劳复食复阴阳易病脉证并治篇
伤寒新愈,起居作劳,因而复病,谓之劳复。强食谷食,因而复病,谓之食复。男女交接,复而自病,谓之房劳复。男女交接,相易为病,谓之阴阳易,谓男传不病之女,女传不病之男,有如交易也。盖因其人新差,余邪伏于藏府,未经悉解,故犯之辄复也。学者于临证时,审其脉证而详辨之,则施治自无误矣。
大病差后,劳复者,枳实栀子豉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碁子五六枚。
【注】
大病差后,谓伤寒病新差后也。劳复者,谓起居作劳复病,非房劳复也,宜枳实栀子豉汤主之。温覆,令微似汗自愈,不取其涌者,以热不在胸而在经也。若因过食复病者,谓之食复,以有宿食也,宜枳实栀子豉汤加大黄下之。
【集注】
成无己曰:劳复则热气浮越,与枳实栀子鼓汤以解之。食复则胃有宿积,加大黄以下之。
王肯堂曰:伤寒之邪自外入,劳复之邪自内发。
枳实栀子鼓汤方
枳实(炙)三枚栀子(擘)十四枚豉(绵裹)一升
右三味,以清浆水七升,空煮取四升,纳枳实、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温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方解】
是方也,用清浆水七升,空煮至四升者,是欲水之熟而趋下,不欲上涌作吐也。下豉煮五、六沸即去滓者,取其清腐之气走表,易于取汗也。太阳用之以作吐,劳复用之以作汗。仲景用方之妙,药品虽同,煎法各异,故施用不同也,于此可类推矣。
【集解】
方有执曰:大邪初退,血气新虚,起居作劳,复生余热,乃用苦寒以发其微汗者,以劳伤之复热,与初病之实热不同伦也。方中用清浆水七升,空煮至四升,全是欲水之熟而趋下,不至上涌作吐,与太阳中篇下后身热取吐之法不同,所以覆令微似汗也。
伤寒差已,后更发热,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实者,以下解之。
【注】
此承上条详言证脉,以别其治也。伤寒差已,后更复发热者,虽有劳复、食复之别,然须分或宜和,或宜汗、或宜下之不同。如脉浮有表,当以汗解者,用枳实栀子豉汤
汗之;脉沉有里者,当以下解者,用枳实栀子豉加大黄汤下之;若无表里证,当和解之者,用小柴胡汤和之。对证施治,斯为合法。
【集注】
方有执曰:此示病后不谨调理,致复之大法。脉浮,有所重感者也。脉沉、饮食失节也。
魏荔彤曰:大病后不宜大汗,喻注谓用枳实栀豉汤以微汗是也。大病后不宜大下,喻注谓枳实栀豉汤加大黄以微下是也。然亦有不能尽该者,凡于汗下之中,留心其为大病之后,庶治复病,而不碍于大病后也。
大病差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注】
伤寒病差后,从腰以下肿者,是有水气也,宜牡蛎泽泻散,峻逐水气,恐缓则水盛,必上犯阳部也。
【集注】
成无己曰:大病差后,脾胃气虚,不能制约肾水,水溢下焦,故腰以下为肿也。
『金匮要略』云:腰以下肿,当利小便,与牡蛎泽泻散,利小便而散水可也。
牡蛎泽泻散方
牡蛎(熬)泽泻栝蒌根蜀漆(暖水洗去腥)商陆根(熬)海藻(洗去咸)
苦葶苈(熬)各等分
右七分,异捣下筛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止后服。
【方解】
水停于内,外泛作肿,腰以上者,当汗之,小青龙、越婢是也。腰以下者,当利小便,此方是也。以牡蛎破水之坚,泽泻利水之蓄,海藻散水之泛,栝蒌根消水之肿,又以蜀漆、苦葶苈、商陆根,辛苦有毒之品,直捣其巢,峻逐水气,使从大、小二便而出。然此方施之于形气实者,其肿可随愈也,若病后土虚,不能制水,肾虚不能行水,则又当别论,慎不可服也。
大病差后,喜唾,久不了了,胸上有寒,当以丸药温之,宜理中丸。
【注】
大病差后,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中虚寒,不能运化津液,聚而成唾,故唾日久无已时也,宜理中丸以温补其胃,自可已也。
【集注】
程知曰:病后阳气不足,胃中虚寒,不内津液,故喜唾不了了。前牡蛎泽泻用散者,欲其恋肺而下水也;此理中用丸者,欲其温胃而收唾也。
喻昌曰:身中津液,因胃寒凝结而成浊唾,久而不清,其人必消瘦索泽,故不用汤药荡涤,而用圆药缓图也。
张璐曰:伤寒差后体虚,每有遗热,故禁温补,即间有素禀虚寒者,祗宜理中圆调理,未尝轻用桂、附也。
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竹叶石膏汤主之。
【注】
伤寒解后虚羸,寒伤形也;少气,热伤气也;气逆欲吐,余邪挟饮犯胃也。故宜竹叶石膏汤,益虚清热,以降逆气也。
【集注】
方有执曰:病后虚羸少气,脾胃未强,饮食难化,则痰饮易生,饮停气逆,故欲吐也。
程知曰:伤寒解后,津液不足,则虚羸;余热不尽,则伤气,与竹叶石膏汤,以调胃而去虚热。盖前条是治病后虚寒,此条是治病后虚热也。
竹叶石膏汤方
竹叶二把石膏一筋半夏(洗)半升人参二两甘草(炙)二两粳米半升麦冬(去心)一升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内粳米,煮米熟汤成。去米,温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
是方也,即白虎汤去知母,加人参、麦冬、半夏、竹叶也。以大寒之剂,易为清补之方,此仲景白虎变方也。经曰: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故用人参、粳米,补形气也;佐竹叶、石膏,清胃热也。加麦冬生津,半夏降逆,更逐痰饮,甘草补中,且以调和诸药也。
病人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差,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
【注】
病人脉已解,谓病脉悉解也。惟日西微烦者,以病新差,强食谷蚤,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不须药也,损谷自愈。
【集注】
方有执曰:强与谷,谓强其进食也。损者,言当节减之也。
喻昌曰:注家牵引日暮为阳明之王时,故以损谷为当小下。不知此论差后之证,非论六轻转阳明之证也。日暮,即『内经』日西而阳气已衰之意,所以不能消谷也。不可引前条宿食,轻用大黄,重伤脾胃也。
王鹤田曰:此言差后强食,而为虚中之实证也。病后起居坐卧,俱宜听其自然,不可勉强,强则非其所欲,反逆其性而不安矣,不特一食也。
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者,烧散主之。
【注】
伤寒新愈之后,男女不谨,偶犯余事,发热复病者,谓之房劳复。男以六味地黄汤主之,女以四物汤主之,随证加减治之可也。若犯余事,男病传女,女病传男,相易为病,谓之阴阳易。其证身重少气,少腹急痛,牵引阴中,膝胫拘急,或热气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等证,皆余毒乘虚传易也,当以烧散主之。
【集注】
王肯堂曰:房劳复病,谓新差之后,或尚未愈,而男妇相交接复病者,若同阴阳易证,则从阴阳易治。亦有寒热多汗,头重目眩,腹中拘急,百节解离,经脉缓弱,筋骨痿软,不能动移,精髓空虚,心神恍惚,迁延岁月方死者,宜当归四逆汤。厥者加附子,寒者加吴茱萸、生姜,以治之。按:差后男女交合而病者,若无阴阳易证,而有表证,则不可从阴阳易治,当从房事后犯风寒治,汗、吐、下法,皆不可轻用。即有应汗、应吐之证,汗则以补中益气汤加麻、桂微汗之,厥者加炮附子。吐则以补中益气汤加淡豆豉探吐之。适可即止,总当识此为新病之后也。
方有执曰:伤寒,包中风而言也。易,犹交易变易之易,言大病新差,血气未复,强合阴阳,则二气交感,互相换易而为病也。身体重少气,真元亏竭而困倦也。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者,所易之气内攻也。热上冲胸,头不欲举,眼中生花者,虚阳生热而上蒸也。膝胫拘急者,脉乱而筋伤也。裆近阴处,阴阳二气之所聚也。男女易用,物各归本也。
喻昌曰:病伤寒之人,热毒藏于气血中者,渐从表里解散,惟热毒藏于骨髓之中者,无繇发泄。故差后与不病之体交接,男病传不病之女,女病传不病之男,所以名为阴阳易,即交易之义也。
烧散方
妇人中近隐处,取烧作灰。
右一味,水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此为愈矣。妇人病,取男子
烧服。
【方解】
男女裆,浊败之物也。烧灰用者,取其通散,亦同气相求之义耳。服后或汗出,或小便利则愈。阴头微肿者,是所易之毒从阴窍而出,故肿也。
音切垢音苟沸音佛郁音熨挛力全切胫胡定切音昆、同裤
辨坏病脉证并治篇
坏病者,谓不当汗,而汗,不当吐而吐,不当下而下,即当汗、吐、下而过甚,或当汗、吐、下而失时,皆为施治失宜,所以成坏病也。凡三阴三阳,若汗、若吐、若下,若温针、火熏、火熨、火灸、火劫等法,致诸坏病者,有汗后亡阳,眩冒振惕,魄汗不收;有下后虚中,结胸痞,下利不止;有吐后烦乱腹满,有温针失血惊狂,甚至阳毒斑狂,阴躁欲死,神昏语,循衣摸床之类是也。其论散见诸篇,今合为一集,以便后学。其中或有挂漏,是在能三反者。
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注】
太阳病三日,邪在三阳时也。若已经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其法备施,病仍不解者,此为坏病,由施治失宜也。此时即有表证,桂枝亦不中与,当观其脉证,知所误犯者何逆,而随证治之,不可以成法拘也。
【集注】
方有执曰:既不可定以正名,则亦难以出其正治,故但示人以随机应变之微旨,一以贯之,斯言尽之矣。
程知曰:病在太阳,治之不当,即成坏病,故初治不可不慎。桂枝不可与,以桂枝证罢也,若桂枝证仍在,则不谓之坏病矣。
程应旄曰:如汗后亡阳动经,渴躁语;下后虚烦,结胸痞气;吐后内烦腹胀满,温针后吐衄惊狂之类,纷纭错出者,俱是为前治所坏,后人切不得执成法以救逆。所以前证虽属桂枝,若坏则桂枝亦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盖欲反逆为顺也,非从望、闻、问、切上,探出前后根因,无从随证用法,非头痛医头之为随证治之也。
吴人驹曰:不得拘三日为表病,而与桂枝,当根据现在之变坏者,而为救治。
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下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语,柴胡汤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按】
脉沉紧,当是「脉沉弦」,若是沉紧,是寒实在胸,当吐之证也。惟「脉沉弦」,始与上文之义相属,故可与小柴胡汤。
【注】
本太阳病不解,而见下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等证。脉沉弦,是邪转入少阳也,若未经吐下者,当与小柴胡汤,解其半表半里之邪可也。其已经吐下,发汗,温针者,则表里俱虚,更加语,柴胡证罢,此为坏病,即小柴胡汤亦不中与也,当审其所犯何逆,随证以法治之可也。
【集注】
成无己曰:转入少阳,柴胡证也。若已吐、下,发汗、温针,不惟犯少阳三禁,更加温针以迫劫之,损耗津液,胃中干燥,必发语。柴胡证罢者,谓无下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等证也,此为坏病。
沈明宗曰:太阳不解而传少阳,当与小柴胡和解,乃为定法。反以吐下、发汗、温针,以犯少阳之戒,而邪热陷入阳明,故发语,已为坏证。要知语乃阳明受病,即当知犯阳明之逆而治之,若无语,而见他经坏证,须证书凭脉,另以活法治之也。
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则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注】
太阳病中风,不以桂枝汤汗之,而以火劫发汗,故致生诸逆也。风属阳邪,被火益热,故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也。以风火俱阳,故曰两阳熏灼;热蒸血瘀达于肌表,故其身发黄也。血为热迫,故上逆欲衄;阴虚液竭,故小便难;阴阳虚竭,故身体枯燥;阳热熏灼,阴液上越,故头汗出剂颈而还也。热传太阴,故腹满口燥;热传少阴,故口干咽烂;热壅于胸,故肺燥微喘;热结于胃,故不大便。愈久则热益深,故哕逆
语,神明昏乱,手足躁扰,捻衣摸床之证见矣。凡此诸坏证,推求其源,皆由邪火逆乱,真阴立亡,多不可治。然或小便利者,则阴气尚在,故犹为可治也,可不慎之于始哉!
【集注】
成无己曰:『内经』云:诸胀腹大,皆属于热。腹满微喘者,热气内郁也。经云:火气内发,上为口干咽烂者,火热上熏也。热气上而不下,则大便不,若热气下入胃中,消耗津液,则大便,故云:或不大便,久则胃中燥热,必发语。经云:病深者,其声哕,火气太甚,正气逆乱,故哕。经云: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阳盛则动,故手足躁扰,捻衣摸床也。小便利者,是阴未竭,犹可治也。
喻昌曰:此证阳邪挟火,扰乱阴分,而亡其阴,与前二条亡阳证,天渊悬绝。观阳盛欲衄,身体枯燥诸句,则知此证宜急驱其阳,以存一线之阴,不得泥「阴阳俱虚竭」一语,而补其阳、劫其阴也。且头汗为阳邪上壅,不下通于阴,所以剂颈以下不能得汗。设见衄血,则邪从衄解,头间且无汗矣。设有汗,则邪从汗解,又不衄矣。后条火邪深入,必圊血,亦身体枯燥而不得汗,设有汗,便不圊血矣。读古人书,全要会意,岂有得汗仍衄血、圊血之理哉!又曰:仲景以小便利一端,办真阴之亡与未亡最细。盖水出高源,小便利则津液不枯,肺气不绝可知也;肾以膀胱为府,小便利则膀胱之气化行,肾水未绝可知也。
程应旄曰:以上诸证,莫非邪火逆乱,真阴立亡之象,推求其原,一皆血气流溢,失其常度,至于如此,邪风被火热之害,可胜言哉!此际,欲治风而火势沸腾,欲治火而风邪壅遏,何从治之?惟利小便一法。如猪苓汤类,可以导热滋干,使小便得利,则太阳之邪亦从膀胱为去路,尚可治也。倘利之而不利,火无从出,危矣。
太阳病,医发汗,遂发热恶寒,因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因胸烦,面色青黄,肤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
【注】
太阳表病,医过发汗,已虚其表,因复下之,又虚其里,虽有未尽之表邪,陷里成痞,但表里俱虚,阴阳并竭,已成坏证矣。况无阳则阴不生,阴独则阳不化,而复加烧针,火气内攻,阴阳皆病,故胸满而烦,面色青黄,肌肤动也。见证如此错杂,故为难治。若面色微黄不青,手足不厥而温,则为阴阳之气未竭,故曰易治也。
【集注】
方有执曰:表以误汗言,里以误下言,故曰俱虚。阴指里,阳指表,无阳谓阳竭也,阴独谓痞也。青黄,脾受克贼之色。微黄,土见回生之色。手足温,阳气回于四末也。言既经反复之误,又见克贼之色,肌肤动而不宁,则脾家之真阴败,为难治也。
今则土见回生之色,四末得温,胃家之阳复,故为易愈也。
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燥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
【注】
伤寒脉浮,自汗出,中风证也;小便数,心烦,里无热之虚烦也。微恶寒者,表阳虚不能御也;脚挛急者,表寒收引拘急也,是当与桂枝增桂加附子汤,以温经止汗。今反与桂枝汤攻发其表,此大误也。服后便厥者,阳因汗亡也。咽干者,阴因汗竭也;烦燥者,阳失藏也;吐逆者,阴拒格也,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缓其阴,而复其阳。若厥愈足温,则是阳已复,宜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以调其阴,而和其阳,则脚即伸也。若胃不和而语,知为邪已转属阳明,当少少与调胃承气汤,令其微溏,胃和自可愈也。若重发汗者,谓不止误服桂枝汤,而更误服麻黄汤也。或复加烧针劫取其汗,以致亡阳证具。则又非甘草干姜汤所能治,故又当与四逆汤,以急救其阳也。
【集注】
程应旄曰:脉浮自汗,虽似桂枝证,而头项不痛,知阳神自歉于上部;恶寒脚挛急,知阴邪更袭于下焦。阳虚阴盛,而里气上逆,故有心烦证,里阴攻及表阳,差讹只在「烦」字上。观结句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可见阴证不必真直中也,治之一误,寒即中于治法中矣。
问曰:证象阳旦,按法治之而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语。师言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后如师言,何以如此?答曰:寸口脉浮而大,浮为风,大为虚,风则生微热,虚则两胫挛,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参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经,亡阳故也。厥逆,咽中干,烦躁,阳明内结,语烦乱,更饮甘草干姜汤,夜半阳气还,两足当热,胫尚微拘急,重与芍药甘草汤,尔乃胫伸,以承气汤微溏,则止其语,故知病可愈。
【注】
此设问答,申明上条之义也。桂枝证当用桂枝,值时令温热,或其人有热,用阳旦汤
,即桂枝汤加黄芩也。值时令寒冷,或其人有寒,用阴旦汤,即桂枝汤加干姜也。证象阳旦,谓心烦似乎有热也。按法治之,谓按法用阳旦汤也。盖心烦小便数,咽中干,似乎阳旦,而不审脚挛急,微恶寒之证,是阴寒也,即以阳旦汤攻其表误也。所以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语等坏证作也。师言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如其言者何也?答曰:诊脉浮大,则为风虚,非寒虚也,故此知用桂枝不足以治其寒,而加附子温经。即有阳明内结,语烦乱等证,浑不为意。且更与甘草干姜汤,至夜半阳回足热,胫尚微拘急,即与芍药甘草汤以和其阴,尔乃胫伸,继以承气治其阳明内结,故微溏而语止,其病可愈矣。是皆由于救之得法耳!
阳旦汤方(补)
桂枝三钱芍药(酒焙)二钱甘草(炙)二钱黄芩(酒炒)三钱生姜三片大枣(擘)二枚
右水煎,去滓温服,无时,日二、三服。本方加干姜,名阴旦汤。
甘草干姜汤方
甘草(炙)四两干姜(炮)二两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芍药甘草汤方
芍药四两甘草(炙)四两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伤寒吐、下后,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
【按】
「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气上冲咽喉」三句,与上下文义不属,必是错简。注家因此三句,皆蔓衍支离,牵强注释。不知此证,总因汗出过多,大伤津液而成,当用补气补血益筋壮骨之药,经年始可愈也。
【注】
伤寒吐下后,复发其汗,治失其宜矣,故令阳气阴液两虚也。阴液虚,故虚烦;阳气虚,故脉微;阳气微而不升,故目眩冒;阴液虚而不濡,故经脉动惕也。阳气阴液亏损,久则百体失所滋养,故力乏筋软而成痿矣。
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唾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注】
伤寒六、七日,邪传厥阴,厥热胜复之时,医不详审阴阳,而大下之,致变中寒下竭之坏证。中寒故寸脉沉迟,手足厥逆;下竭故尺脉不至,泄利不止也。盖未下之前,阳经尚伏表热,大下之后,则其热乘虚下陷,内犯厥阴,厥阴经循喉咙,贯膈注肺,故咽喉不利,唾脓血也。此为阴阳错杂,表里混淆之证,若温其下,恐助上热,欲清其上,愈益中寒,仲景故以此汤主之,正示人以阴阳错杂为难治,当于表里上下求治法也。盖下寒上热,固为难温,里寒无汗,还宜解表,故用麻黄升麻汤,以解表和里,清上温下,随证治之也。
【集注】
程知曰:言厥逆有因于误下致变者也。凡伤寒热炽者,其阴必虚,六、七日虽当传里之时,设表证仍在而大下之,则阴伤而阳亦陷。寸脉沉迟,手足厥冷,下利不止,伤其阳而气内陷也;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吐脓血,伤其阴而热内逼也。一下之误,既伤其阳,复伤其阴,故难治,与麻黄升麻汤,以升阳调下,清热滋阴。盖传经热邪,从外入于内者,仍当从内出于外也,故曰:汗出愈。
喻昌曰:寸脉沉而迟,明是阳去入阴之故,非阳气衰微可拟。故虽手足厥冷,下部脉不至,泄利不止,其不得为纯阴无阳可知。况咽喉不利,唾脓血,又阳邪抟阴上逆之征验,所以仲景特于阴中提出其阳,得汗出而错杂之邪尽解矣。
麻黄升麻汤方
麻黄(去节)二两半升麻一两一分当归一两一分知母十八铢黄芩十八铢萎蕤十八铢石膏(碎绵裹)六铢白术六铢干姜六铢芍药六铢天冬(去心)六铢桂枝六铢茯苓六铢甘草(炙)六铢
右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沬,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相去如炊三升米顷,令尽。汗出愈。
【方解】
下寒上热若无表证,当以黄连汤为法,今有表证,故复立此方,以示随证消息之始也。升麻、萎蕤、黄芩、石膏、知母、天冬,乃升举走上清热之品,用以避下寒,且以滋上也;麻黄、桂枝、干姜、当归、白芍、白术、茯苓、甘草,乃辛甘走外温散之品,用以远上热,且以和内也。分温三服令尽,汗出愈,其意在缓而正不伤,彻邪而尽除也。脉虽寸脉沉迟,尺脉不至;证虽手足厥逆,下利不止。究之原非纯阴寒邪,故兼咽喉痛,唾脓血之证,是寒热混淆阴阳错杂之病,皆因大下夺中所变。故仲景用此汤,以去邪为主,邪去而正自安也。
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注】
伤寒八、九日,邪不解,表不尽,不可下也,若下之,其邪乘虚内陷。在上者,轻则胸满,重则结胸,胸满者,热入于胸,气壅塞也。在中者,轻则烦惊,重则昏狂,烦惊语者,热乘于心,神不宁也。在下者,轻则小便不利,重则少腹满痛,小便不利者,热客下焦,水道阻也。邪壅三焦,则荣卫不行,水无去路,则外渗肌体,故一身尽重,不可转侧也。以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其大意在和解镇固,攻补兼施也。
【按】
此条乃阳经湿热之身重,若以为津亡血涩,阳气不能宣布,阴经湿寒之身重则误矣。
寒湿身重,用真武汤、桂枝附子汤,以不渴里无热也;热湿身重,用白虎汤、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以烦胃有热也。其风湿、风温身重,亦不外乎兼寒兼热,故此汤中用苓、半、大黄为佐也。
【集注】
方有执曰:胸满者,下后里虚,外热入里,挟饮上抟于膈,所以烦也。惊伤心,心藏神而居膈,正虚邪胜所以不宁。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伤寒本一身疼痛,亡津液而血涩不利,故变为沉滞而重甚也。
程知曰:下而心烦腹满,治以栀、朴,为邪入腹也。下而胸满烦惊,治以龙、牡,为邪入心也。因火劫而致烦惊,治以桂枝龙牡,挽心阳之外越也。因下而致烦惊,治以柴胡龙骨牡蛎,解心阳之内塞也。大、小陷胸,以高下缓急别之;诸泻心汤,以寒热虚实辨之。半、苓治痰,芩、连降逆,栀、豉涌虚烦,参、附回阳虚,下后大法,备于斯矣。
喻昌曰:八、九日过经乃下之,可谓慎矣!孰知外邪未尽,乘虚而陷,邪方在表里,其患已及于神明,于此而补天浴日,岂复易易。
张璐曰:此系少阳之里证,诸家注作心经病误也。盖少阳有三禁,不可妄犯。虽八、九日过经,下之尚且邪气内犯,胃土受伤,胆木失荣,痰聚膈上,有如是之变,故主以小柴胡和解内外,逐饮通津,加龙骨、牡蛎,以镇肝胆之惊也。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方
柴胡四两半夏(洗)二合龙骨一两半人参一两半大黄二两牡蛎一两半茯苓一两半铅丹一两半桂枝一两半生姜一两半大枣(擘)二枚
右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内大黄切如碁子,更煮一、二沸,去滓,温服一升。
【方解】
是证也,为阴阳错杂之邪;是方也,亦攻补错杂之药。柴、桂解未尽之表邪,大黄攻已陷之里热,人参、姜、枣补虚而和胃,茯苓、半夏利水而降逆,龙骨、牡蛎、铅丹
之涩重,镇惊收心而安神明,斯为以错杂之药,而治错杂之病也。
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痛,与禹余粮丸。
【按】
禹余粮丸为涩痢之药,与此证不合。「与禹余粮丸」五字,衍文也。
【注】
汗家,谓平素好出汗之人也。重发汗,谓大发汗也。心主血,汗乃心之液,重发其汗,血液大伤,心失所恃,故神情恍惚,心志不宁也。液竭于下,宗筋失养,故小便已,阴茎疼也。
【集注】
方有执曰:心主血而藏神,汗多则血虚而舍空,恍惚心乱者,以舍空神纷散也。阴,宗筋也。痛者,液竭而失其所荣养也。
程应旄曰:心主血,汗者心之液,平素多汗之家,心虚血少可知。重发其汗,遂至心失所养,神恍惚而多忡憧之象,此之谓乱。小肠与心为表里,心液虚而小肠之水亦竭,故小便已而阴疼也。
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紧急,目直视,不能眴,不得眠。
【注】
衄家者,该吐血而言也。谓凡衄血、吐血之人,阴气暴亡,若再发其汗,汗出液竭,诸脉失养,则额角上陷,中之脉,为热所灼,故紧且急也。目直视,目瞪不转睛也。
不能眴,目睫不合也。亦皆由热灼其脉,引缩使然。不得眠者,阳气不能行于阴也。
凡此所见之病,皆阳盛阴微之危证,谁谓衄家可轻发其汗耶!
【集注】
喻昌曰:目得血而能视,汗为血液,衄血之人清阳之气素伤,更发其汗,则额上必陷,乃上焦枯竭之应也。诸脉皆属于目筋,脉紧急,则目上瞪而不能合,目不合,则不得眠也。伤寒发烦目瞑者,必衄,宜麻黄汤发其汗。此言素常失血之人,戒发其汗,以重虚其虚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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